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14:22 信息来源:象政发〔2022〕15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象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象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甬政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推进全民健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努力提升我县全民健身的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和《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抓好《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33号)的实施见效,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鼓励县体育总会和各类体育社会团体根据社会需求和管理需要制定团体标准,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享有。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计划和体育用地计划,落实“一场两馆”补短板工程。主动融入乡村建设行动,利用文化礼堂等场所推进美丽乡村体育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屋顶、高架桥下闲置空间等,合理布局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到2025年,新建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5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个、百姓健身房60个。高质量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优化提升。推动体育绿道、健身步道等建设,建成健身步道260公里,达到城市健身(登山)步道每万人4.6公里以上。深化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公共体育场馆软硬件条件,提升其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提高场馆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策,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推广应用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达到35%以上,基层体育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的意识、能力与效果显著提升。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和“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等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运动技能。举办运动处方业务培训班,传授运动损伤预防、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技能水平。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要求,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健身方法。力争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和“健康浙江”国民体质监测考核任务。

(四)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管理网络。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县、镇乡(街道)两级体育总会实体化率达到100%,县、镇乡(街道)“1+25”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镇乡(街道)“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分会和8个以上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努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新活力、新动能。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制订、赛事承办、培训组织和社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组织水平。到2025年,全县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21个以上,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的体育社会团体达到1家以上,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做好与经济、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等结合文章。践行“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健康”的理念,打造贴近群众,适合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群的综合性运动会(如职工运动会、乡村运动会、少儿运动会、科技运动会等)。开展走进商城、广场、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跑、体育嘉年华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产业,重点发展海洋运动产业。推进登山步道、汽车自驾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水上运动基地及帆船游艇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山地运动、水上运动。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旅游等消费新场景。鼓励引导三大球、三小球、游泳等大众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太极拳、木兰拳、八段锦等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发展帆船、赛艇、骑行、海钓、攀岩、极限运动、房车露营等具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鼓励支持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

(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体教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保证每天在校内、校外各一个小时体育活动。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级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统一注册资格,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常态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体育俱乐部参与校园体育指导、培训和服务。深入实施体医融合发展战略,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运动伤病治疗、健康理念传播、青少年体态管理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运动康复中心、运动医学中心、运动医学实验室等“体医融合”实体机构。深入实施体旅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编制体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国内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打造2个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2条以上省级以上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体育+乡村振兴”发展,将具有特色资源的村落培养成体育农业休闲、体育赛事旅游集聚区,到2025年创建1个以上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乡镇。将海钓、帆船、沙排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发展海洋运动产业的重要方向。

(七)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和省体育局全民健身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体育建设。实现全民健身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事”。推进大中型体育公共场馆智慧化场景体验全覆盖,打造全民健身“一张图”。在百姓健身房等室内场地推广使用智慧健身器材,推广体育场馆智慧共享模式。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推广使用经济实用、多功能、可移动、绿色环保的装配式健身设施,推广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与应用。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完善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合资、独资、PPP等模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协作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推进赛事活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扩大群体赛事活动公开征集范围,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大力弘扬群众体育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民俗、民族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努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部门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公共服务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县创建,凸显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体育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健康象山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保持与其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费同步增长。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对体育产业的支持。探索试点向社会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全民健身投入,拓宽增加全民健身资源供给渠道。

(三)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规范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全民健身各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建立督导机制,加强体育部门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等的指导监督,加强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全过程跟踪推进。创新督促评价方式,强化督导成果运用,激励集体和个人在全民健身领域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