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标记:A

象自然资规函〔2022〕20号


尊敬的刘长军等委员:

你们在县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号提案《关于科学系统开发我县闲置滩涂围垦地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拓展发展空间,完成宁波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任务,早些年我县相继实施了道人山等围涂造地项目,目前这些围涂区已经完成造地入库工作。我县围垦造地的围涂区总计有6个,分别是道人山、黄沙岙、花岙二期、长大涂、高涂岙、南田涂总计用海面积2100.4011公顷,均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水糊涂围涂区未造地入库,其中一期工程用海已确权,二期未确权。目前已完成造地入库的6个围涂区,总计11本海域使用权证书已全部注销,南田涂已经纳入土地范围,余下围涂区除道人山部分区域外,仍属于海域范围。

目前,我县的围涂区只有道人山、黄沙岙和水糊涂,这三个围涂区的内部道路或者外侧塘坝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围涂区内部的滩涂等部分,以及其他围涂区均不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已由省政府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待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后按方案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道人山围区(包括公益性登记部分)由未批已填成陆区块和自然淤积两部分组成。未批已填成陆区12个区块,在2019年宁波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按“不作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上报,自然淤积共9个区块,未列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不能按农业填海进行报批。目前道人山围涂区中已有1346.7449公顷已经纳入土地范围,不属于海域。

2.黄沙岙围区由未批已填成陆区块和自然淤积两部分组成。未批已填成陆区块共3个区块,在2019年宁波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中按“处罚后保留”上报,自然淤积图斑共11个区块,未列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暂不能按农业填海造地进行报批。

3.水糊涂围区,全部由未确权已填成路区块组成;其中三个区块均为围涂区外侧的标准海塘,同时因军事用海不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另外一个区块位于避风锚地向陆地一侧总面积1.9173公顷,处置方案为“补办用海手续开展生态修复”,后续补办手续后仍作为避风锚地用。下一步,继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明确自然淤积区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根据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东海局的数据审查反馈结果,象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自然淤积24个图斑,总面积1764.9168公顷,主要分布在道人山、黄沙岙、长大涂和花岙二期围涂工程,后续根据情况适时向市省以及东海局汇报争取明确自然淤积区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便于象山对这些用海的开发利用。

2.报批水糊涂二期项目。象山鹤浦镇水糊涂一期2015年1月15日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用海面积84.9181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水糊涂二期围涂工程包括基围虾基地、石斑鱼基地、名优水产基地及梭子蟹基地四个项目,该工程未经批准围涂总用海面积为284.2031公顷,其中:围海养殖用海面积259.4395公顷;锚地码头平台(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4807公顷;海塘堤顶道路(非透水构筑物)龙口东、西两块总用海面积0.8756公顷;海塘镇压层用海面积22.4073公顷。目前已处罚且结案,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完成销号,后续地方上如有需求可以开展用海报批。

3.部分区域已可以开发利用。(1)鹤浦南田涂围涂区海域使用权证已注销,目前已纳入新岸线修测的陆域范围,用地类型为耕地,目前该处暂时规划为零碳工业基地。(2)根据最新发布的“2019岸线修测线”,道人山围涂区中面积1346.7449公顷已经纳入土地范围,可以按照土地要求开发利用。后续将针对围垦地的特殊土壤性状,县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做好对经营主体的生产服务,加强发展种养业的品种、技术等方面指导建议,提高开发效益。同时加大资源盘活力度,通过举办资源推介会、开展线上招商活动等形式,引导更多企业投资开发围垦地。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郑泉,联系电话:8952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