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象山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象山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稳链纾困助企“26条政策”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1.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新扩围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
2.进一步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除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政策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减半征收202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4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其中4个特困行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5.加强金融纾困帮扶。单列应急融资规模额度,给予中小企业应急融资支持。对受疫情等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无抵押贷款、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辖内金融机构实施减费让利,鼓励县内法人银行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免利息。
6.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扶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创新设计金融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联合会商帮扶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7.加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力度。鼓励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经营性房产业主,按实际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2年租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商会、协会、事务所承租国有房屋视同小微企业纳入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8.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延续实行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欠费用缓缴期限延长至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对本县营运货车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给予一定补助。对受疫情影响的电影院,按照实有座位数量给予一定补助。
9.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按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10.加强稳企稳岗财政金融支持。创新推出“薪资保”“稳业保”“灵活保”等组合式财政支持稳就业政策性金融产品。
11.加大消费市场撬动力度。扩大消费券发放,加大对汽车、餐饮等消费优惠的力度;持续扩大消费引流,通过体验性消费券等举措,吸引更多商流、客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年内开展发放消费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刷卡优惠等促消费活动。
12.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全面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一定金额及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减按0.5%征收增值税。加大消费促进投入力度,进一步激发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参与方积极性。
13.加速推进重点领域投资。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平潭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加快白仙山水库等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设施装备,申报市农业技改项目,实施农产品(含水产)仓储保鲜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补助。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确保年内开工建设G527岳井洋大桥及接线工程象山段、S202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拓宽工程、影视文化产业区至定塘公路工程、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加快推动宁象市域铁路、S202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东溪岭隧道及接线工程等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向上争取石浦港海底隧道早日纳入高速公路网规划,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养护工程81.6公里。围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迎亚运”城市品质提升等要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积极谋划启动“4+4+4”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城市家具有机更新、道路有机更新和路域环境整治、灯光照明改造提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四大提升工程,加快实施中心城区绿道网络建设、社区15分钟文体圈建设、公共空间微改造精提升、城市公共绿地及公园建设等四大提质工程,有序推进环城绿道、大地景观、夜景灯光、未来社区建设等四大精品工程。加强新增专项债项目谋划。
14.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谋划推进一批民间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重大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15.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政策红利,持续提升外贸发展水平。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和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降低保险费率10%。促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优化进口通关服务;统筹原油、煤炭等大宗商品市场需要和充实储备需要。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前提下,为涉外商务人员提供便利化综合服务。
16.兜牢社会民生安全底线。完善粮食保障政策,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加强社会民生保障,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方案中相关条款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措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施行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相关实施细则由相关单位同步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