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住建局>政务资讯>业务资讯
县住建局积极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9-16 10:3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干部职工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9月16日,我局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项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象山县住建局作为与语言文字关系密切的单位,要在正确、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方面成为全社会的表率,应担负起贯彻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职责,真正把贯彻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以更好地推动我局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方向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