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符瑜

机构职能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司法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协调、组织办理县级及跨县、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公开电话

0574-89387634

机构地址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10-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