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事务科

机构负责人

张琬琬

机构职能

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指导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负责和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9387636

机构地址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10-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