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76017/2022-13379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机构

县公积金中心

来 源

县公积金中心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房金党〔2022〕4号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关于开展“建设红旗窗口、争当服务先锋”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业务服务大厅)、网管中心:

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努力创建企业、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决定在中心深入开展“建设红旗窗口、争当服务先锋”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现就活动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中心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要像对待亲朋一样热情对待每一位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宗旨,以群众满意度为标杆,倡导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廉洁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打造优质品牌。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梳理已设立的事项目录,规范统一办事项目名称,统一工作流程,公开事项要素内容,公开窗口受理投诉的部门、地点、监督电话。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一起来找茬”活动,达到自我完善。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开展“三比”活动,提升服务规范。比仪容,互为镜,比谁的仪容更规范,更值得学习。比态度,从心感受,比谁的服务态度更让群众暖心、舒心,贴心。比责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通过三比挖掘各自的优缺点,不断完善服务能力。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开展优化讨论活动,通过数据的共享对业务流程、办事环节、申请材料进行优化。推行一网通办,开展银行人员以及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使用自助终端机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培训指导,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和特殊人员上门服务,设立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甬舟通办专窗,分析事项,总结经验。

(四)推进政务服务廉洁化。

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充分发挥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格遵守“五不”条约,即不向服务对象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不收服务对象馈赠的礼品,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说影响单位形象的话,树立“干净干事”的廉洁窗口形象。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和服务之星考核机制。

三、工作步骤

开展“建设红旗窗口、争当服务先锋”服务活动从2022年8月开始至11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初—8月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组织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任务,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初—10月底)。各科室结合实际,围绕主题,根据活动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各项专题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全面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质量,加大奉献社会力度,推进活动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深入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重在落实。结合中心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抓好落实。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步骤,明确工作要求,做到部署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的新变化,分享为民服务的新成果。

(三)内外宣传,总结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总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认真抓好“传帮带”工作,切实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推进中心全局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附件:1.“建设红旗窗口、争当服务先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红旗窗口“评价标准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党组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建设红旗窗口、争当服务先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谢湘贤

副组长:叶 翰  丁  邃 苏 恩  俞祥河

成  员:王渊赢、徐  飞、毛丽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俞祥河(兼);副主任:毛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