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普职高比例调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就“筹建象山县第四高级中学(暂名)”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月3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sxchenw@163.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靖南大街304号象山县教育局301室,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陈家鹤,联系电话:0574-65722073
关于筹建象山县第四高级中学的情况说明 (2).docx
象山县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