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部分县政府领导的分工调整如下:
吴志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发展改革、海洋经济、粮食与物资储备、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业、能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税务、国家安全、信访、外事、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大数据发展、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府办(县外办)、县发改局(县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县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海洋局)、县渔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机关事务局、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象港集团。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县信访局、县社会治理中心、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县税务局、市国安局象山工作站。
潘多(副县长):负责司法、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分管县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胡颖磊(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金融、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志办、县旅游集团。
联系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传媒中心、县档案馆、县文联、县台办、县侨办、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人民银行象山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象山影视学院。
史建立(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招商、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政务办、县招商发展中心、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投集团。
联系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南方中心、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科协、国网象山县供电公司、电信象山分公司、移动象山分公司、联通象山分公司。
石赟甲(副县长):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双拥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渔业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联社。协助分管县渔业局。
联系县气象局、县慈善总会,县人武部、驻象部队。
其他县政府领导分工不变。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