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县燃气用户“胶改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全县燃气用户“胶改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消除用户使用橡胶软管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气安全,现就加快推进我县燃气用户橡胶管改换为金属管(以下简称“胶改金”)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生命财产至上,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在前阶段“胶改金”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换工作力度,实现应改尽改、能改尽改、应改早改,到2023年底全县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到90%,到2024年6月底全县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到100%。
二、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作为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各地“胶改金”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开展工作督查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胶改金”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筹措工作。
镇乡(街道)作为专项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做好“胶改金”工作政策宣讲、组织发动、底数排摸、信息报送等工作。
燃气企业作为受委托安装单位,具体负责技术人员配备、入户更换安检等工作,配合镇乡(街道)做好底数排摸工作。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本行业用户政策告知和更换劝导工作。
三、主要举措
(一)不遗一户、全面排摸。各镇乡(街道)应在前期已梳理统计的橡胶管存量用户名单基础上,联同区域燃气企业通过入户安检登记、现场查看等方式进一步排摸用户具体情况,包括用户类型、户内设施状况、橡胶软管使用情况等,重点排摸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和餐饮企业等场所。在摸清底数基础上,与区域燃气企业共同制定形成攻坚清单、责任清单和推进计划。
(二)宣传发动、全面告知。广泛宣传告知“胶改金”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充分利用新闻、公众号、手机短信、社区小区宣传栏(公告栏)、楼道(电梯)广告栏、村社网格群等媒介载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宣讲播放、橡胶软管风险危害讲解等方式针对性进行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民众参与积极性。同时,县住建局应联合燃气企业提前组织开展“胶改金”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各区域燃气企业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合格上岗。
(三)分步分式、全面改换。第一阶段(9月1日—11月30日)采用集中更换方式开展,各镇乡(街道)制订本区域更换计划,并联络联同燃气企业安装人员开展“扫街式”、“扫楼式”逐村、逐路、逐小区集中更换,力争第一阶段更换覆盖率超过75%。第二阶段(12月1日—春节前)采用个别预约方式,各镇乡(街道)对区域内个别未及时改换的用户,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单等方式进行单独上门“点对点”更换,同时将自主预约改换的二维码张贴公布于小区(村)宣传栏、楼道广告栏、小区网格群,打通改换双向渠道。第三阶段(春节后—6月30日)采用查漏补缺方式,燃气企业结合入户安检和配送上门工作,由工作人员随身携带金属软管对仍在使用的橡胶软管进行即查即换,实现全县所有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100%。
燃气企业工作人员上门完成更换后,获取用户签字、现场照片作为工作成果凭证,照片按开户号码命名。形成阶段性成果后燃气企业将附件4和成果凭证报镇乡(街道)抽检核实签字,再报县住建局审核,县住建局对所有镇乡(街道)按30%用户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合格后按补助方案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至燃气企业。
(四)常态长效、全面规范。本次更换使用的金属软管经县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备案后统一采购。同时,自实施方案发布起严格限制新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燃气企业在为新开户管道燃气用户通气前必须检查和确认用户已安装使用金属软管;瓶装气新开户用户首次送气上门时要确保已安装使用金属软管,并提供更换金属软管服务。县住建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是否使用金属软管纳入日常燃气行业检查事项,落实更换整改闭环,杜绝新使用橡胶软管情况发生。
(五)四、资金补助
“胶改金”工作经费包含材料费和安装费,管道燃气“胶改金”相关费用由华润燃气公司全额承担;瓶装燃气“胶改金”材料费由县财政承担50%(承担上限不超过10元/根)、燃气企业承担50%,安装费按3元/根计由县财政补助。瓶装燃气更换的金属软管按照规范标准仅无偿提供1.5米,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按市场价收取,同时软管总长不得超过2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胶改金”工作对于防范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立即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宣传、排摸、改换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开展落实落细、迅速有力。各燃气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靠前一步、迅速行动确保各领域用户全数更换。
(二)强化力量保障。各镇乡(街道)在联同燃气企业抓好具体改换工作的同时,要落实社区、协调物业增配“胶改金”工作力量,加强宣传“胶改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在业主群内发布更换工作信息、流程和注意事项,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改进。各燃气企业应根据与属地共同确定的推进计划,增加安装力量投入,合理优化“集中方式”、“个别方式”的前期部署和工作安排,规范安装人员“胶改金”工作规程,确保软管改换安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落实。县住建局要牵头做好“胶改金”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实时掌握、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度,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滞后的镇乡(街道)进行通报,严重滞后的报县委督查室督办。各镇乡(街道)要安排工作联络人每周五11点前上报截止当日燃气用户软管更换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本周燃气用户软管更换情况明细表(附件4)至县住建局。
联系人:鲍于全、李岳卫,联系电话:89387526/690066、89387531/692627。
附件:1.各单位“胶改金”工作联络人员名单(略)
2.各燃气企业“胶改金”区域联络人员名单(略)
3.燃气用户软管更换情况汇总表(略)
4.燃气用户软管更换情况明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