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14/2023-159693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林业
2023-12-21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室
通知
主动公开
象林防指办〔2023〕2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生态安全,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精神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象山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方案技术措施和要求实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除治质量监管,提高防治效果,确保我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大幅下降。 象山县防控林业植物重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象山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象山县林地面积110.0万亩,森林面积101.7万亩,松林面积34.39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33.82%。通过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显示,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19401.8亩,病死松树数量5981株(包括即现即清2株),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5.38%、20.18%。主要分布于全县12个镇乡、街道(场),共涉及117个村的413个小班。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有效阻击疫情扩散为重点,以截断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以快速彻底除治为保障,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和监测预警,增加防控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防治能力,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双下降”。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防治目标 1.总体目标。按照省政府“十四五”攻坚计划要求,我县制定《象山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疫情发生面积压缩30%,疫情平稳区病死树数量下降30%,并力争拔除9个乡镇疫点。 2.2023-2024年度目标。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域范围内疫情普查。在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病枯死木清理除治任务,落实监管、验收、疫木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确保疫木除治成效。2024年度病枯死松树下降率达到80%以上,若有疑似枯死松树,必须当年扑灭,当年内实现基本无疫情。及时组织实施打孔注药防治工作,全年完成免疫防治40万瓶、不少于20万株松树的注射,增设松褐天牛诱捕器100只。实现重要区域发病率控制在0.3‰以内,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无疫情。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监管,提高病死树除治质量。各镇乡、街道(场)要充分利用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设置监管员并进行旁站式监管,坚决做到“不砍一株活树,不漏一株死树”。确保象山县2022-2025年松材线虫病三年绩效承包综合防治项目“落地生根”。防治组织、无害化处理点均须使用浙江省林业局开发的“数字森防”APP软件,全程纳入监管。对发生的病死松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除害,包括病死树、火烧木、风倒木及松树采伐剩余物,做到应除尽除。 2.加强巡查,严格疫木管理。加强对涉木企业的管理,对非法加工、经营松疫木的企业实施严厉打击。 3.加强预防,注重树干注射。通过“疫木清理+免疫制剂预防注射”综合防治措施,建设象山松兰山景区、风门口景区等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示范点,将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及沿海防护林等重要区域发病率控制在0.3‰以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基本无疫情。 4.加强档案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县、乡两级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管理,主要包括政府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采伐审批、疫木清理、处置利用、检疫检查、现场监管的图片和影像资料、涉疫情案件查处情况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台账、工作总结等。 四、防治方法及措施 (一)2023年松材线虫病冬季防治 1.各镇乡、街道(场)要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基础上,详细掌握本行政区内的病死树数量和分布,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细化、落实具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松材线虫病死树清理实行属地管理,镇乡、街道(场)通过签订年度治理合同,把施工任务落实到山头林班。本行政区内(包括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及“插花山”)所有病死树一并进行清理,不得遗漏。 3.病死松树清理推行社会化服务机制,建议镇乡、街道(场)要使用统一标准的格式合同,除治合同要规范除治标准和要求,明确除治技术指标、任务完成时限、疫木管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强化目标考核,提高清理质量,并切实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以目标为导向试点推行松材线虫病防治绩效承包制,采取枯死树清理和打孔注药等防治措施综合治理松材线虫病,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取得实效。 4.各镇乡、街道(场)、村要以两级林长制为主体成立监管小组,分片包村做好山场小班病枯死木清理和房前屋后疫木监管工作。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的,采伐的松科植物要严格按照疫木处置,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指导项目业主、施工方制作采伐、运输、无害化处置等全流程档案、规范开展无害化处理,避免出现疫木外流,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疫木全过程无害化处置(旋切、粉碎等),并在除治安全期内完成疫木无害化处置工作。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疫木定点加工厂的监管,做好疫木无害化处置工作量的调度,避免出现超出处置能力导致厂内疫木外扩松材线虫疫病的风险。 5.施工队伍组织和施工应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并接受当地劳动部门及公安部门管理。施工队要订立安全生产制度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人身保险。管理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现场作业时要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6.镇乡、街道(场)际交界区域要加强联防联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对界面有争议的区域应深入调查,相互协调,不应推诿,避免防治工作出现遗漏和死角。 7.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制定年度除治工作方案、承担防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疫情普查、清理质量和进度督查、县级验收,疫木定点处理企业监管;负责组织开展综合防治、健康森林落地上图。 各镇乡、街道(场)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制定本区域的年度防治方案和工作措施,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相关政策处置、协调疫木清理过程中各种纠纷,完成县下达的健康森林建设任务;负责本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村民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疫点网格化管理,山场封山育林和除治过程疫木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枯死松木清理、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职责。清理病枯死松树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各地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电力、广电、通讯等其他相关部门在使用外来松科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疫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落实。县公安局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木管理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建立联防联检的防治工作机制。 8.疫木清理标准及方式: (1)清理标准:发病区域要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不留枯死松树,严格按照疫木除治“510”技术标准,即不留直径1cm以上枝条及高度5cm以上带疫伐桩。 (2)清理时间:风景旅游区、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除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木在2024年1月底前、一般防治区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以减少虫源。 (3)清理范围:病死木、火烧木、风倒木、雪压木、干旱木、松林采伐剩余物及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所有松树、枝桠。 (4)疫木、枝梢处理:松疫木及其枝桠下山后能安全利用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不能安全利用的,原则上一律作烧毁处理,切不可将清理下山的松疫木分散到农户或加工厂中,烧毁可采取集中归堆烧毁或送定点企业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烧毁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照相)并存档备查。 (5)就地除害:高山远山混交林中零星发生的病死树砍伐后可进行烧毁处理或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 (6)依法开展疫木安全利用:清理下山的疫木主干及枝梢可就地除害或运至定点企业,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购疫木。 9.严格疫木采伐审批制度。疫木清理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文件要求做好采伐审批。 10.严格控制松科植物采伐。根据浙林绿〔2019〕37号文件精神,除实施征占用林地、省级以上森林抚育经营项目、森林生态修复项目以及建设护林防火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外,松材线虫病疫区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 11.疫木烧毁处理的,要做好用火审批手续并做好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用火。用火点必须在扑火力量和装备准备充足后才能用火,用火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火场,确保火种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12.各镇乡、街道(场)对本行政区病死树清理除害实施全面管理,督促进度,监控质量,检查验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从2023年12月至次年3月,各镇乡、街道(场)每月23日前向县防控林业植物重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一次除治进度(附件2)。 (二)2024年松材线虫病春季防治 1.防治区域:根据松林的分布,确保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及沿海防护林等重要区域发病率控制在0.3‰以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基本无疫情。 2.防治方法:在全面清理松疫木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地块进行树干注射。 3.实施时间:树干注射应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 (三)2024年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 “即现即清”是集中除治后,于5月至9月对零星发病松树就地、就近除治的作业方式,是截断病源传播、实现动态清零的关键环节。 1.组织形式。 (1)质保履约式。在集中除治合同中有约定除治质保期的,由除治承包队伍,在集中除治结束后,继续承担“即现即清”任务。 (2)新建队伍式。新组建专业技术力量强、队伍年龄结构年轻、常驻当地的专业疫木清理机动队伍,在发现疫情时,按照要求立即开展除治。 (3)临时点工式。对疫情零星发生、疫木数量少的区域,可以临时点工开展除治。 (4)其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除上述方式以外,创新采用其他形式,开展“即现即清”工作。 2.日常巡查和报告 构建县、乡两级联动协同巡查防治机制,全面提升即现即清监控能力,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病枯死木情况,巡查方式主要包括人工巡查和无人机巡查,两者可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巡查结果通过“数字森防”应用场景上报。 (1)人工巡查。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队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巡查,在巡查中若发现疫情,要实时通过“数字森防”或“护林员巡护”手机APP上报。 (2)无人机巡查。县、镇乡、街道(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通过无人机巡查,定期展开疫情调查统计,采用月报制上报巡查数据。 3.疫木除治和处理 疫区内零星发现的病枯死松树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除治采伐相关技术标准,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当日采伐当日处置,疫木清理及处置方式必须通过“数字森防”手机APP实时上传。严格禁止在媒介昆虫羽化期内进行大规模采伐。 (1)烧毁处理。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人不离火,确保用火安全、人员安全。 (2)钢丝网罩处理。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做好标识,并进行锁边。 五、除治质量验收 (一)验收方式 1.乡级验收。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乡级验收由专业除治队向镇乡、街道(场)提出验收申请,由镇乡、街道(场)组织相关人员对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除治队整改后再另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数字森防”管理员对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以书面形式报县防指办,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2.县级验收。由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以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前对疫情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全面航拍,作为疫情区验收底图。对疫情区的除治小班实行3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50%;验收采取3轮验收方式,第1轮为每年度集中除治12月份的过程验收,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第2轮为次年2月份的跟踪验收,针对跟踪督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小班开展“回头看”进行复验;第3轮为集中除治期结束后的4—5月份,为最终验收,同时结合“数字森防”开展数据核实。县级验收结果作为拨付各镇乡、街道(场)病枯死松树清理经费和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介检查验收结果开展核查,以确保验收质量。 六、经费使用原则 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资金来源主要有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和镇乡、街道(场)自筹三部分组成,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将按各地松林面积、防治工程量对镇乡、街道(场)进行补助,镇乡、街道(场)积极做好自筹资金落实,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疫情监测、疫木清理、除害、监管、树干注射预防及药物和器械采购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地要按照绩效考核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防治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各镇乡、街道(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各行政村的网格员和专业除治队伍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报县防指办。 (二)强化机制保障。在集中除治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镇乡、街道(场)实行周通报制度,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镇乡、街道(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各镇乡、街道(场)、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政府对镇乡、街道(场)按考核评价得分拨付除治工作经费。拟拔除疫点乡镇按实际金额保障。 (四)强化技术保障。县、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在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