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现将2023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本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 科 室 | 法律政策 依 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 时 间 |
1 | 象山县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装修工作 | 计划财务科 | 《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本局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