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现将2023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科室

决策依据

履行程序

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象山县沿海南线新桥段路灯安装工程

建设管理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3.8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