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象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象政发〔2019〕13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象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1

象山县城乡水价一体化改革

县发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2

调整《象山县镇乡(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3

出台《象山县休闲船艇管理暂行办法》

县亚运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浙江省休闲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浙海渔法〔2007〕7号)、《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人常〔2021〕65号)、《宁波市休闲渔业船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甬海办〔2012〕32号)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1月底前

4

筹建象山县第四高级中学(暂名)

县教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7月底前

5

关于象山县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县经信局

《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行动纲要(2022-2026 年)》(甬党办〔2022〕69号)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