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关于推动我县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已收悉,作为协办单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保障问题,按照省、市医保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认真部署、积极安排,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长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明确了参保对象、筹资标准、享受对象、服务方式和待遇标准。根据服务方式和失能等级情况,实行差异化待遇保障,选择机构护理的,按床日定额支付待遇40、50、60元/每床日、月;选择居家护理的,按时长享受待遇分别为每月20小时、25个小时和30小时。同时,组建了评估专家团队及失能等级评估人员库,在全县开展失能等级专业评估。目前,我县已有51.75万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867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为积极提升长护保险服务供给能力,我局采用定点准入和协议管理模式,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等申请成为定点服务机构,择优择强,机构护理以本地有一定规模和较强服务能力的机构为主,居家护理以外地中大型、有服务经验的机构为主。截至目前,我县已有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7家,提供机构护理21家、提供居家护理12家。
另外,我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县老年医院及宁波象山亲和源养老投资有限公司医务室均开通医保刷卡结算服务,入住在老年公寓及亲和源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系,强化机构联动覆盖、专业供给,确保长护待遇“愿享尽享”,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发展。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