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松兰山旅游度假区配套交通工具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象山县松兰山旅游度假区配套交通工具

收费定价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号)的规定,经成本调查、风险评估和简易听证程序后,拟定象山县松兰山旅游度假区配套交通工具收费定价实施方案:

定价内容

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游览参观点)配套交通服务收费。

二、定价范围

象山县松兰山旅游度假区配套交通工具收费。

三、收费标准

智轨电车价格15元 /人(当日不限次数),景区接驳车票价为15元 /人(当日不限次数)。

以上收费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53821142@qq.com

2.电话:89387379

3.邮件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904室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4.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