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县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的决胜期。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依据《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贯彻落实“象有优学”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县教育系统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紧扣“优质、智慧、开放”发展主线,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项教育事业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成功跻身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连续两轮荣获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先进县。
一是教育保障全面增强。坚持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大力实施教育布点优化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相继建成投用丹城六小、塔山中学等学校10所,改扩建学校156所,增加中小学学位2220个、幼儿园学位660个,投入使用长鼻子校车实现乡镇线路全覆盖。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每年安排2400余万元落实农村任教津贴、特岗教师任教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津贴等,名优骨干教师奖励金额较“十二五”时期提升了60%。
二是教育公平显著提升。高标准实施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低小散幼儿园整治及等级幼儿园创建,探索“紧密型集团化”和“一体化联合办学”双轨并行办学,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互联网+”义务教育帮扶乡镇学校全覆盖。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省等级园招生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9.7%、98.2%、85.2%,居宁波市中上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中考成绩连续五年居“南三县”首位、全市第四;高考一段上线率保持在25%以上;职业教育近三年获各类技能奖牌400余枚,居全市前列。
三是教育改革取得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弯道超车,从办学体制、管理机制、人才录用办法、考试招生制度等入手,先后实施教师定向委托培养、校园安全智慧管理、培训机构“一业联管”、“现代学徒制”试点、特殊教育卫星班试点、“县管校聘”等20余项改革任务,构建起一套促进发展、支持创新、引领未来的现代化治理制度体系。深化“两支队伍”建设,实施为期三年的基础教育创新工程,推进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全覆盖,激发教师内生发展动力。与杭师大合作举办象山浙派名师高研班,与宁波教育学院合作开设名优教师递进培养班,形成定位准确、重点突出、互为补充的梯队培育体系。五年来,名优骨干教师总量占比翻了一番,目前达15%。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还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教育规划布局还不够合理,优质资源供给仍显不足,资源配置仍存在不平衡现象,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立德树人、协同育人、教育评价、服务发展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完成“三大创建”仍有诸多短板需要补齐,加快建设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县任务依然艰巨,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各级教育大会精神,紧扣县委“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象山教育竞争力,打响象山教育质量品牌,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总体目标
深化“优质、智慧、开放”三大主题,推进教育改革,补齐发展短板,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奋力开创教育现代化工作新局面,促使教育整体水平跻身“全市一流、全省领先”。力争到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5年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
教育布局持续优化。统筹调整全县教育布局,促进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优化。到2025年,基本实现教育规划布局、学位供给、办学条件与就读学生结构数量相匹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与供给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基本建成体现新时代要求、彰显象山特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实现15年普及教育,力争教育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到2025年,全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巩固在90%左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9.8%以上。高标准实施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持续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有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所有小学、初中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均达标,分别缩小至0.3、0.25。
教育品质显著提升。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5年,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55%以上;义务教育水平跃居全市中上水平;高考总上线率巩固在100%,特殊类招生控制线、普通类一段线分别超全省平均数的8%和20%;职业教育打造成为布局合理、特色发展、多元成长的现代职教品牌。
师资水平不断增强。尊师重教蔚然成风,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 | % | 86.1 | 90 | 预期性 |
2 | 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 | % | 53.7 | 55 | 约束性 |
3 | 等级幼儿园比例和招生覆盖率 | % | 98.2 | 100 | 预期性 |
4 | 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与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同步增长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学前融合教育示范点 | 个 | 1 | 2 | 预期性 |
6 |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 | % | >8 | >8 | 约束性 |
7 | 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数量 | 所 | 2 | ≥2 | 约束性 |
8 | 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 % | 75.9 | >80 | 预期性 |
9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0 |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 | % | 99 | 99.8 | 预期性 |
11 | 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成率 | % | 92.4 | 100 | 约束性 |
12 | 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率 | % | 68.52 | 70 | 约束性 |
13 | 义务段学校建成省标准化学校比例 | % | 97.8 | 100 | 约束性 |
14 | 公办学校创建省现代化学校比例 | % | 8 | 16 | 预期性 |
15 | 小学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 | - | 0.43 | 0.3 | 约束性 |
16 | 初中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 | - | 0.33 | 0.25 | 约束性 |
17 | 符合条件流动人员子女公办学校接纳率 | % | 89.4 | 94 | 约束性 |
18 | 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占比 | % | 40 | 80 | 约束性 |
19 | 高中特殊类招生控制线超全省平均数 | % | 2.5 | 8 | 预期性 |
20 |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名额比例 | % | 57.7 | >70 | 预期性 |
21 | 科创教育基地建设数量 | 个 | 0 | 1 | 预期性 |
22 | 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3 | 特殊教育学前入园率 | % | 93.8 | >95 | 约束性 |
24 | 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比例 | % | 87.36 | 91 | 约束性 |
25 | 名优骨干教师总量占比 | % | 15 | 25 | 预期性 |
■重点项目 完成丹城五小教育集团政实校区、南部新城学校(暂名)、番西学校(暂名)、黄避岙乡中心幼儿园、延昌幼儿园等新建工程,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春晖幼儿园、爵溪街道中心幼儿园等迁建工程,做好外国语学校、丹城四小、番头小学等9项改扩建工程,实施象山中学及中小学校园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稳步推进“明亮工程”“清凉工程”等惠民实事工程。 |
三、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压实教育局党委和学校党组织主体责任,压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提升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能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建立讲政治的保障机制,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重大事项调查研究,提高党组织统筹发展全局的能力。健全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组织,深化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于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建队伍、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肃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建立健全集风险监测、舆情研判、应急处置等于一体的全域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构建党委领导、学校负责、社会协同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全县教育和谐稳定发展。
深化“清廉教育”。深化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建立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深入实施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工程,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补课、社会机构违规办学培训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招聘录用、职称评定、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加强校园清廉文化建设,严格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把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二)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开展“中小学德育铸魂行动”,实施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提升工程,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深度融合。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完善班主任专业成长体系,加强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提高课程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完善文明校园创建长效机制,形成“一地一策”“一校一品”的校园文化品牌。
促进全面发展。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1项艺术技能。搭建学生成长指导服务平台,强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医教联动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到2025年,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达70%以上,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每年保持全省前列,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8%以上,优良率达25%以上。强化美育教育,重视劳动实践,确保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加快研学基地、营地建设,打造凸显海洋文化、影视文化、非遗传承等具有象山地域特色的研学精品路线。
推进提质减负。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进“新课堂革命”,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分层走班管理、学生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等制度,推进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坚决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教书育人主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从源头减轻教师负担。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优化教师管理体系
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强化师德考核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健全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招聘制度,深化乡村小学全科及中学教师定向委托培养,拓展培养范围,从源头优化师资队伍学历结构。提高初、高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占比。强化名优教师梯队培养,实施新教师顶岗培养、中青班中坚班培养、名优教师递进研修培养、浙派名师研究院专题培养等,加大“半岛名师”引育力度。健全班主任成长发展机制,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提高综合育人水平。到2025年,全县名优骨干教师总量占比提升至25%。
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教师“县管校聘”及高、中、初级职评下放等人事制度改革,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跨学校、跨学段统筹调配、派遣、管理教师。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推进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探索实行普通高中教师周转编制制度和县域内普通高中教师资源共享机制,满足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推进实施民办教育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化双向流动机制,支持职业学校按专业师资的10%比例设置兼职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课任教。
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教师多元荣誉评定体系,系统开展教书育人、教科研成果、教学名师等系列评选活动,切实提高教师政治待遇。持续巩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同步增长机制。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班主任和一线骨干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各类津补贴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设立教育基金。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把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教育云建设,推进教育统一资源与数据中心建设,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汇聚及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发挥优质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智慧校园”建设,打造以智慧教学、智慧资源、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为重点的智慧教育生态体系。建设“优·智”教育全链治理应用平台,扩充“掌上校安”安全管理模块,建立教育监管数据仓,加快数据整合、流程重塑、协同应用等,深度融合智能分析、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优化校园安全、教育决策、教育监管、督导评估等数字化管理,为教育治理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完善治理体系。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优化教育督导职能,完善教育权责清单,提升教育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的全链条、全要素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健全依法治校评价体系,推进高质量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建设,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程,强化智能安防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舆情处置和民声回应工作,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生纠纷,切实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推动开放合作。全面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推动与更多知名学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交流机制与合作机制,打造高端教育基地。积极融入宁波都市区发展,加快推进与高端院校合作,促进教育人才培训体系互动融合。到2025年,争取学校战略合作覆盖率达到30%以上,引进优质教育项目1个以上。
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县级为主,镇乡(街道)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确保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巩固在8%以上。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逐年提高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完善非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与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同步增长机制。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新一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选择性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通过扩公、撤小、提质,逐步取消准办园,同步加快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到2025年,新(改扩)建幼儿园8所,增加优质学位1880个;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乡(街道)建成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等级幼儿园比例和招生覆盖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有效满足群众“好入园、入好园”需求。
提高保教质量。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配置标准。完善教师培养和职后提升机制,创新载体,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办园规范督导检查,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不断扩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大力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确保一日活动安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杜绝“小学化”倾向。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全面提升办学质量。推动学校新改扩建工程提质提速,“十四五”期间新(改、扩)建中小学17所,实现县域内义务段学校全面建成省标准化学校。全力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基本消除超班额、超规模办学现象。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70%以上分配到县内初中。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设教育共同体,到2025年,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占比达80%。深化集团化办学,构建紧密型、松散型、混合型等多元化的办学模式。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加强初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及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实施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的精准教学,深化“轻负高质”教改实验学校建设。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统筹民办学校规划布局,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统一的人事管理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加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管理。依据“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完善流动人员子女就学机制,保障流动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23年,符合条件流动人员子女公办学校接纳率提升到94%以上。
促进特殊教育提质。完善特殊教育入学评估安置模式,提高随班就读学生比例,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支持普通幼儿园开设学前特教班、卫星班,推进学前段和高中段特殊教育课程校本化开发,高标准实施个别化教育。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前入园率达到95%以上,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入学率达到85%以上,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比例达到91%,建成2个学前融合教育示范点。
发展特色普通高中。落实宁波市“1122普通高中特色升级工程”项目建设,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办学定位,规划特色发展方向,逐步从分层办学走向分类办学。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及管理机制,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到2025年,重点建设1所学术性普通高中,1个科创教育基地,2所学科特色、项目特色学校。
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推进高中自主招生,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形成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省内外名校合作,在办学模式、师资培养、课程开发、团队建设等方面借智引智,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县内学校间的合作,用好学科指导组、学科攻关小组、名优教师研修等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教育质量共建共享平台。实施高中教育质量综合目标考核,建立教师绩效考核质量奖惩制度。
推动象山中学创优进位。改革象山中学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探索优质生源选拔建库机制,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创新实验室,加大培优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特殊人才引进,提升学科教师业务能力。深化课程改革,构建高品质课程体系,加快新型教学空间、智慧学习平台及数字教育资源库建设,建成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到2024年,象山中学实现“综合竞争力市5强、省一流”目标。
优化布局结构。全面落实《象山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布局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形成办学特色。推动中职学校提档升级,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支撑。到2023年,成功创建象山港技师学院,宁波建设工程学校建成国家级职业院校数字化示范校;建设1所省市名校、1个省市高水平专业群及3家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集团、实训基地)。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集团、实训基地)培育、建设和管理制度,提高“三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现代学徒制与新型学徒培养相融合的校企协同育人体系,探索建立本地职校、外地职校、本地企业等三方合作育人机制,健全高技能学徒培养资助制度和贫困学子回巢机制,以高质量教育培养出更多服务象山的高素质劳动者。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分之间转换机制,推动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工作扩面提质。到2025年,实现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到60%以上,中职学校年培训总量增至在校学生数的2倍以上。
加强专业集群建设。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业部门产业发展规划的人才需求预测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专业集群建设与产业对接、跟企业融合,最大化围绕产业发展配置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与县域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强化“双师”素养导向,完善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到2025年,全县“双师”教师占比超过90%。完善校企双主体评价机制,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参与的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推动形成宁波建设工程学校“建筑智能化”、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机电类”、“涉海类”等一批省市高水平专业集群,加快孵化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五)聚力推进终身教育、高等教育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继续教育,丰富公共教育资源,实施终身教育提升工程,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强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现代化建设,推动成人学校转型,打造社区教育中心、技术技能培训中心、老年教育中心、远程教育中心、乡村振兴学院、基层党校等多功能市民学习中心。推进“学分银行”建设,逐步实现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推进镇乡(街道)社区老年大学标准化建设,加快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延伸,到2025年,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实现全覆盖,基本构建机制完善、特色鲜明的终身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新格局。
强化乡村振兴支撑。统筹全县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力量,全面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实施一批终身教育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创新项目,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劳动预备人员等培训,加强对返乡大学生农业创业指导与服务支持,加强对农村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素质。
提升高等教育内涵。深化宁波财经学院象山影视学院“校企合作、产学研协同育人”办学模式改革,积极开展影视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和影视产业投资、影视版权交易等影视产业商业发展研究,建设一批支撑地方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型、应用型专业群。到2025年,力争建成至少2个省市重点学科、2个省市优势特色专业,将学校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影视专业学院、影视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和影视文化产业服务基地,为当地乃至全国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履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共同富裕背景下的“象有优学”“象有善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研究教育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调度配合,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二)强化整体协调。强化整体统筹力度,构建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区域协调的协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资规和发改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教育空间布局规划,机构编制部门要依规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形成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新局面。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工青妇的积极作用,凝聚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三)强化推进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责,细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县各部门、镇乡(街道)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分内之事,立足各自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支持教育工作,齐心协力抓好教育。要积极倡导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关心教师、爱护教师,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