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06/2023-154948
水利领域
2023-04-06
县水利局
主动公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台灾害和重要水利工程发生的险情,明确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宁波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特制订《象山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指挥与分工
象山县水利局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期间,设立派驻协调组、预警预报、调度组、人员转移与灾情统计组、工程抢险指导组、文字、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6个应急工作组。局长负责全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其他局领导负责各工作组的组织指挥或配合分指挥部工作,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每年汛前公布。
(一)派驻协调组
责任领导:叶国栋
组 长:各班子成员
副 组 长: 朱颂伟
成 员:王雨行(水文) 黄松达(网络)
水利建筑设计院(水利工程运行管理2人)等
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期间派驻县防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应急防御期间各类责任人的抽查、水旱灾害防御纪律的检查和应急工作人员调配等工作。
(二)预警预报、调度组
责任领导:张新德
牵头科室: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组 长:吴海珍 赖周生
副 组 长: 奚瑞阳陈 武 刘 瑜董 辉
成 员:郭湘文 江海燕 许海宁 娄旭栋 陶嫡群等
主要职责:全面掌握水情、雨情动态,密切监视汛情变化,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降水、洪水、潮位预警信息及水雨情信息;向强降雨地区发出预警信息;监视县内重要水库、河道的汛情发展,按批准的控制运行调度权限规定,做好重要水库、水闸的洪水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洪水调度建议方案供领导决策。负责保证水旱灾害各系统正常运行、计算机网络以及通讯设施、不间断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防汛视频会议的通信保障。负责联系抢险救灾、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三)人员转移与灾情统计组
责任领导:林啸宇
牵头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组 长:胡兴树
副 组 长: 应丹丹 吴 坤
成 员:忙静琴 黄伦吉 王文超 欧美浓 陈 博等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汇总各风险水利工程下游人员转移情况。并将汇总信息报局领导、防指办。调查、分析、审核、汇总和上报灾情,向省、市、县防指报告最新灾情。
(四)工程抢险指导组
责任领导:张华刚
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组 长:史佩勇 潘欧东 汤聪巧
副 组 长:潘敏琪 伊峰光 石 磊
成 员:黄根玉 童社会朱海峰郑 欢 韩根富 史伟伟
俞敏勇俞海等
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和分析重点防洪区域的海塘、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位于暴雨区域的小流域山洪发生情况;监督各地重要水工程的巡查情况;组织研究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做好抢险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洪涝台严重影响地区、水利工程险情发生地,现场指导和协助地方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向有关地区调派抢险技术力量和专业抢险队伍。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立水库、在建工程、小流域防灾等专项组。当未出现工程险情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
(五)文字、宣传组
责任领导:陈小波
牵头科室:办公室
组 长:应朝辉 张芳芳
副 组 长:王海刚
成 员:施旭照 谢幸幸 宋 松 王 滢 董 雷等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水旱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起草有关防汛防台材料,整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讲话记录;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新闻媒体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通过微博、网站、通信公司、电台、防汛短信平台、防汛预警屏、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汛情、险情、防御提示等;负责对新闻媒体的接待安排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责任领导:陈小波
牵头科室:财务科
组 长:欧盈盈
副 组 长: 叶泽锟
成 员:俞绵绵 姚芳英 周 艳 董 燕 康 吉
乐 军
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后勤生活、通信联络、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和防御情势,经会商,由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和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
1.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工作组按要求立即上岗,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3.做好与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衔接,确保24 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根据流域调度方案确定的权限,负责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其他江河湖泊及水工程调度工作。
5.根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程度及洪水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防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监督指导地方制订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方案,视情况派出防御技术指导组进行现场指导。
6.配合镇乡街道协调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或开展抢险。
7.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象山,并保持手机 24 小时通讯畅通。
(三)【分级响应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Ⅳ~Ⅰ级响应级别渐次推进的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力量,做好分级应急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小组做好上岗准备。局属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局值班人员坚持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并且各中型水库必须一人 24 小时在岗。适时组织会商。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局中型水库管理中心每日 16 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和泄洪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全部开始运作,局水旱灾害值班由局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负责。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及时组织会商,派驻协调组副组长进岗带班,向县防指派驻联络员。做好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人员转移与灾情统计组每日7时、17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密汇报)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文字、宣传组及时了解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预警预报、调度组每3小时向县防指和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水雨情预报结果,同步抄送局各工作小组。预警预报、调度组每日7 时、17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密汇报)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及泄洪情况,同步抄送各工作小组。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每日7时、17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成员全部进岗到位。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或委托分管副组长组织指挥应急防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县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 发险情、灾情。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人员转移与灾情统计组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水利设施受灾情况。预警预报、调度组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及泄洪情况,同步抄送各工作小组。文字、宣传组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预警预报、调度组每3小时向县防指和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水雨情预报结果,并同步抄送各工作小组。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后,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组全体进岗到位。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副组长主持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强化应急防御指挥工作。工程抢险指导组待命,随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县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发险情、灾情。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人员转移与灾情统计组每日7时、13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水利设施受灾情况。预警预报、调度组每日7时、13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及泄洪情况,同步抄送各工作小组。预警预报、调度组每3小时向县防指和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水雨情预报结果,同步抄送各工作小组。文字、宣传组每日7时、13时、17 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应急响应结束】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副组长 决定应急响应降级或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发布,并通报各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组组长。
(五)【分析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析评估水旱灾害特征、成因、规律及影响,总结评估水利工程抢险成效,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属各单位必须把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进岗到位。
(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 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响应结束
当县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副局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并由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通报各位局领导和各应急工作组组长。
象山县水利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