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33X/2023-151719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23-05-02

发布机构

贤庠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象山县贤庠镇委员会关于陈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陈  吉同志任党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林  琼同志任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振恩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兼);

杨柳莎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余丹娜同志任财政管理专员[副科(股)级];

张  扬同志任发展服务专员[副科(股)级];

朱  翀同志任城镇发展专员[副科(股)级];

陈风光同志任乡村振兴专员[副科(股)级];

于  超同志任乡村振兴专员[副科(股)级];

蔡琪琦同志任党建综合专员[副科(股)级];

章艺赢同志任团委书记(中层正职);

应曙照同志任残联副理事长(中层正职);

史美挺同志任组织员(中层正职)。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贤庠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当日起,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象山县贤庠镇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