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口岸打私办: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关于要求严厉打击成品油走私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协办,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与浙江省海警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职责分工: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与海警机构管辖区域以海(岛屿)岸线为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查处(岛屿)岸线以内向陆一侧发生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海警机构负责组织查处海(岛屿)岸线以外向海一侧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警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持续强化海上治安管控,我局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落实反走私工作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进防范管控、打击整治有效结合,震慑各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制订《全县沿海港口岸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对沿海滩涂、港岙口、码头,修(造)船厂等治安要素,补增码头、岙口为176个;制订《沿海码头精准巡防工作机制》,根据每月潮汐涨退规律,制定精准巡防勤务,要求每晚以涨潮至高点前后2小时,必须有警力开展巡防;深化涉私案件线索经营排摸,去年以来共排查涉私线索10条,并进行系统的分析研判,对其中有价值的8条线索开展侦查,破获成品油案件2起。下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精准点位巡防。结合“净海”专项行动,制定精准巡防勤务;对接县打私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走私联合巡查的通知》,压实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主体责任的巡查机制,缓解各派出所警力紧张;对限高杆、阻车墙、监控视频和宣传栏设施不到位的,再次排摸,做到基础预防到位,同时针对前期发生过走私的码头、埠头、岙口为主,开展针对性巡防,协同县打私办对16个涉海的镇乡(街道)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工作进度开展督导,有效遏制海上走私的发生。

二、开展涉私系统性精准打击。立足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案打击和专项整治。制定《象山县公安局沿海反走私工作实施意见》,成立打私办公室,梳理近三年的涉私案件,分析作案时间、方式、方法等规律,摸索出违法犯罪的特点,以便开展精准的打击;深挖年初破获的走私案件,重拳出击狠打走私犯罪团伙,争取年内打击一批走私犯罪团伙,同时根据海防侦办案件的特殊性,加强侦查专业警种间的深入合作,争取全链条打击走私案件,坚决维护沿海安全稳定。

三、全面加强涉海治安要素管控。切实掌握出海船舶、人员的基础信息,根据风险程度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对沿海滩涂、港岙口、码头,修(造)船厂,堆砂点,加(储)油点、补给点,养殖区等治安要素,海港航企业、渔港、修(造)船厂、沿海(滩涂)保护区、沿海补给点和加(储)油点等涉海重点单位,以及曾被利用违法犯罪等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和信息采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督促涉海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

四、持续推动反走私十项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落地。成立县局反走私办公室,牵头并密切配合县局相关职能机构,共同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十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同时联合县打私办,推出“码长制”,要求乡镇街道的班子领导担任“码长”,将反走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协同县数改办加快反走私数字化建设,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软硬件基础,确保管长管远,有效提高防控打击沿海走私能力,严防我县成为沿海走私的通关口和集散地。

象山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