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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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飞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第78号建议《关于电瓶车整治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卢小兵领办,县公安局主办,县市场监管局协办,经研究讨论并面商征求代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副县长、公安局长卢小兵明确要求重点建议要重点办理,指派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副局长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成立建议办理工作专班,多次就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会商,并提前与县人大及建议代表进行面商沟通,汇报相关落实情况,全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县人大高度重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22年6月24日,陈柳松副主任带队专题调研隐患治理工作,对我县沿海南线东陈乡南盘村路口、沿海南线东陈乡松岙路段、大徐镇林善岙隧道等多处重难点隐患进行了实地踏勘,有效推动了上述隐患点段的后续整改。

针对建议中提及的电瓶车整治相关问题,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始终将其作为重点管理对象之一,持续抓好违法查处、安全宣传、社会治理等一系列工作,并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有效加强车辆的全链条监管,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持源头防范,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推进集成改革。自2021年下半年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迅速在全县范围落实“码牌合一”合体登记上牌点13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截至目前累计核发数字化号牌10.5万块,并在登记上牌阶段把好检验关,逐辆核查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确保车辆合法合规上路。同时,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建成社会置换点91处,覆盖全县18个镇乡(街道)。截至2022年底,我县累计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219588辆,占比90.49%,居全市第一。二是强化销售监管。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通过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重点对电动车销售及维修门店存在的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2021年至2022年期间,组织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抽检26批次,不合格21批次,查办相关案件11起。2023年,进一步加强对店内可能存在的经非法改装提速车辆的靶向性抽检,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检查门店36家,完成靶向抽检任务15批次,未发现非法加装改装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基础排查。组织发动村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电动自行车底数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仍在使用的超标车、改装车,在做好普法劝导的同时登记信息形成台账,以村为单位上报辖区交警中队。交警中队严格落实“一村一警”定向管理模式,对上报车辆进行上门逐一核查,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限期整改,持续推动源头隐患清零。

(二)坚持路面严管,强化打击力度。一是严格违法查处。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结合实际出台象山县《电动自行车处理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提升路面执法规范。紧盯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违法载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辖区交警中队每日开展专项整治,每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次以上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城镇中心区、城郊接合部、事故多发点等重点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2022年,全县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16.9万余起,同比上升15.1%。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合130家机关单位在城区早晚高峰期间开展结对路口文明劝导,明确非机动车路面管理劝导规范,日均投入196人涵盖130个重点路口,进一步压缩电动自行车违法空间。三是突出警企共治。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警企联合劝导点8处,定期组织8家快递外卖企业负责人、行业从业者会同交警部门开展路面劝导活动,针对路面发现快递外卖车辆非法改装及逆向行驶、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和企业进行联合处罚,进一步规范送餐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处快递外卖车辆违法835起。

(三)坚持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一是加强校园宣传。建立“小手拉大手”宣传机制,定期组织警力进学校开展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主题讲座,并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带动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志愿劝导等活动,发动学生及家长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中来,形成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以来,共进校开展主题宣传9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万余份,组织五小、文峰等多家学校220余名学生及家长参与路面志愿劝导。二是引导企业自律。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警力定期对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进行安全宣传,同时大力推广企业电动自行车门岗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上下班期间佩戴头盔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教育处罚,并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语音提示,滚动播报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相关内容,提升警示效应。2022年以来,共进企开展安全宣传180余次,指导3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立安全门岗制度,并在25处集中停放点安装语音提示器。三是做实农村宣教。聚焦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联合村干部、网格员等驻村力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做好“面对面”教育,并借助村口提示喇叭、宣传电视机、宣传栏等媒介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宣传力度。以国省道沿线村庄为重点,发动党员干部成立志愿者队伍,对村庄周边道路开展常态化巡逻劝导,目前已组建61支志愿劝导队,吸纳志愿者共600余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坚决执行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每月开展1次以上联合执法,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的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户加大处罚力度。通过行业协会约谈等途径,及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并引导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风险隐患,树牢守法尊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路面整治。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路面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对城镇中心区、城郊接合部及事故多发点进行严管严控,严防事故发生。目前已部署开展文明城市专项勤务,并结合亚运提升项目推进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的建设,提升打击实效。同时按照“发现一起、倒查一起、严处一起”原则,对路面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溯源追查,倒查实施加装、改装、拼装的销售维修门店,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提升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抓好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安全宣传工作,针对快递外卖从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培训计划,并用好企业门岗制度、语音提示系统等载体,不断提升宣传实效。同时,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沟通,借力数字化平台、主流媒体及电子屏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定期曝光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及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的企业,扩大安全警示效应。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许文中,联系电话:1396832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