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2023-15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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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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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政办发〔2023〕18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象山县低碳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象山县低碳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双碳办〔2022〕10号),象山县列入能源低碳发展类试点县创建单位,通过3年建设期,率先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全力打造全省能源低碳发展的“象山样板”。为抓好试点建设工作,结合象山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聚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核能、风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积极开展储能、氢能应用示范,全力建设零碳电网示范区,发展壮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低碳发展,加快双碳数字治理、制度重塑,全力打造具有象山辨识度的低碳试点县。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低碳试点县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能源低碳发展水平全省领先,经济社会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 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进一步降低。GDP年均增速保持在7%左右的较快发展水平,单位GDP碳排放累计下降15.41%,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30%。 能源领域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75.37%。建设期三年内,力争新增风电、光伏项目装机86.80万千瓦以上,新增新型储能装机容量4万千瓦,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比重达到5%。 重点领域减排增汇效益进一步突显。到2024年,绿色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减船转产实现碳减排29.7万吨。新增贝类养殖面积513公顷,海洋碳汇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风光倍增,积极打造零碳能“源”基地 大力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安全发展核电,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实施煤电三改联动,提升电源零碳化水平,全力打造全省零碳能源供应重要基地。 大力推进光伏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象山滩涂和养殖鱼塘的资源优势,持续探索与农渔业相结合的光伏电站开发模式,坚持生态先行,大力打造生态友好型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全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机关大楼及其它公共建筑屋面,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逐步完善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依托碧海银滩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近海漂浮式海上光伏应用。到2024年,全县光伏装机达到60万千瓦以上。 积极打造百万风电基地。发挥象山沿海资源优势,加快近海海上风电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探索浮体式海上风电在深、远海示范应用。积极推进中广核涂茨海上风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二期)等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推进近海风电项目前期,开展远海漂浮式风电项目谋划。探索电力多元化消纳,与海水制氢、重大项目用电、并入电网等相结合,实现绿电送出。到2024年,全县风电装机达到118万千瓦。 安全发展海岛清洁电源。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金七门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尽快开工。加快核电配套交通、码头等基础设施先行建设,为核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支撑保障。鼓励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积极开展核能供暖、供热,拓宽核能应用场景。同步推进项目送出通道建设。 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依托丰富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氢。加快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耦合,谋划海上能源岛制取氢气,充分发挥氢电耦合作用,优化制氢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与氢能综合利用效率。开展氢能应用示范,积极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助力实现零碳办亚运。 加快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坚持因地制宜,一机一策,统筹推进大唐乌沙山电厂、正源电厂实施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着清洁高效、灵活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有效降低发电煤耗,探索开展大唐乌沙山电厂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推动大唐乌沙山电厂挖掘供热潜力,实施供热改造,实现节煤降碳。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提升深度调峰能力,探索煤电与熔盐储能的耦合,实现热电解耦。 (二)智慧共享,全力建设零碳电“网”示范 加快海岛高弹性电网建设,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储能创新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全力建设“山海协同”零碳电网示范。 加快海岛高弹性电网建设。建设高可靠、高承载坚强主网架,加快220千伏宁海-衣亭线路补强、110千伏东部网架优化、110千伏滨瑶变扩建等重点工程建设。打造智能灵活、自愈高效的配电网,运用配电线路自然灾害感知技术,实现配电线路的自然灾害风险预警,通过提升中压电网配电自动化水平,深化低压融合应用等措施,提高数字化运维水平,助力打造高感知智适应的御灾海岛电网。试点源网荷储协调控制海岛微网场景,在象山檀头山岛建设光储海岛微电网,打造海岛微电网新场景。通过构建多层级风光储微电网群,实现岛内源网荷储各类资源的协调控制,重要负荷“零停电、无感知”。 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开展分布式新能源承载能力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电网承载新能源的能力,进行红绿黄“色差”标注,并与行政区域精准关联。在中压线路分支节点及分布式光伏并网点试点部署精准感知量测设备,实现同一时间断面下的电网运行状态及电能质量事件的精准感知,提高有源配电网的可观可测能力。在低压配网运用光伏满发伴侣调节装置,实现配网电能质量优化控制,提高分布式新能源可调可控能力。开展多元协同调控系统应用,构建“源荷潜力感知-源荷安全域分析-源荷集群控制”多元协同新型调度体系,实现对分布式能源和负荷双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降低新能源对电网的波动影响,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可靠外送。 推动储能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储能设施,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建设源侧储能,探索出台“共享储能”等政策机制,探索储能建设运营新模式。加快推动大唐乌沙山电厂“火电+储能”联合AGC调频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中广核衣亭220KV变电站储能示范项目落地。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到2024年,建成储能装机容量4万千瓦。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按需配建,推进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商场、旅游景区等加快新建,引导农村地区自主投建。推广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化和体系化水平。到2024年,中心城区、石浦副中心的充电设施基本覆盖,AAA级以上景区基本覆盖充电基础设施。到2024年,建成公共充电桩724个,公交专用桩458个。 (三)重点聚焦,着力降低碳排放负“荷”水平 聚焦工业和渔业两大重点领域,发展壮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减船转产专项行动,推动海洋渔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交通、建筑、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低碳技术支撑能力,有效降低消费侧碳排放水平。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装备产业。依托象山县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能源项目向制造项目转化。抢占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日星铸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装备制造集聚升级,打造海上风电机组总装、叶片生产、叶片检测、变频器生产、机舱罩生产、塔筒生产、工程安装、运行维护等八大基地。到2024年,基本形成集装备制造、安装运维服务、海洋牧场设计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的海上智能化装备产业体系,成为覆盖浙江、江苏、福建北部的海上风电全产业化基地。发挥锦浪科技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完善光伏全产业链。发挥象山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核电关联产业,加快布局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准入,采用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绿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效和碳生产力。到2024年,绿色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打造成为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区。 加快海洋渔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减船转产”专项行动,优先压减老旧渔船、资源破坏较大的底拖网和三角虎网渔船,以及其他安全隐患严重的渔船。同步推进涉氨冷藏渔船整改、“证业不符”渔船的整治。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减船转产”渔民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减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推进“减船转产”工作高质量开展。推广节能环保渔船,探索开展氢能动力渔船使用。到2024年,压减国内捕捞渔船约800艘,预计功率14.6万千瓦,实现24米以上“老旧渔船”100%、蟹笼船100%削减,完成涉氨冷藏船100%整改,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助力渔业领域率先实现碳达峰。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围绕“海上两山”建设,结合海岛旅游与新能源开发,探索零碳海岛花园和海岛村落建设。重点在花岙岛、檀头山岛内建设电动汽车环游、风能辅助路灯。在海岛旅游村利用连片屋顶建设家庭式光伏并配套储能设施,打造全景式低碳场景。到2024年,争取建成3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3个整村光伏村、6个全电民宿、16个绿色出行基础设施小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绿色建筑星级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到2024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智能(数字)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四种新型建造方式,加强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到2024年,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争取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强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优先利用余热或废热。 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货运“公转水”“公转铁”,重点鼓励和引导大宗货物年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生产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等由公路运输转为水路运输。推进宁波市域铁路象山线建设,加快建设大目湾站。实施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行动,到2024年,全县城区公交车辆(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车辆除外)新能源化达到80%。积极推广纯电动船舶,鼓励开展氢能船舶应用。多渠道发行货车ETC卡,到2024年,高速公路入口货车ETC通行使用率力争达到70%以上。加快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推动水产、海鲜产品冷链物流节能降碳,鼓励货运物流企业创新“统仓统配”“多仓共配”等仓配一体化物流模式。推进生态航道、绿色港口建设,支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到2024年,港口岸电数量达到18套。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到2024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4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28%。 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建设现代化规模养殖场,推动畜禽养殖向低投入、低排放、高效益的集约模式转型升级,配套建设精准饲喂和节水设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推广应用养殖臭气综合治理技术。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沼液的配送与消纳,打造绿色、生态、循环的农业发展模式。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和引导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加快淘汰和升级换代。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减少汽柴油用量,增加生物质燃料使用。探索打造农光互补等“零碳”设施农业,减少对化石燃料的需求。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定期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低碳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开展绿色认证知识普及,规范能效水效标识应用,将绿色低碳文化融入象山城市文化建设。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引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绿色出行,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支持商场、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逐步淘汰高耗能产品和技术。积极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生态循环改造项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到2024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55%。 强化低碳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零碳能源、零碳电力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开展海洋蓝碳、森林绿碳等稳碳增汇技术攻关。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联合大院名所联合攻坚。做大做强临港装备等主导产业,加快纺织服装、汽模配、船舶制造、水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到2024年,突破碳减排关键技术数量1项。整合建强县科创中心、海洋科技创业园等一批创新平台,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契合度高的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和孵化器。依托大目湾双创园、机械研究院南方中心、象山研究院、浙大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技术转移中心、临港装备工业园等,创新合作机制,促进研发平台高端化。强化低碳孵化平台建设,优化多元孵化模式,大力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四)蓝绿并举,提升生态系统碳“储”能力 发挥象山山海资源优势,坚持陆海统筹、蓝绿并举,着力提升森林绿碳能力,积极创建全省海洋蓝碳试点,加强海洋蓝碳资源保护修复,实施蓝碳增汇示范工程,努力提升生态系统碳“储”能力。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继续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专项行动,在保护好现有森林的前提下,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开展森林生态修复,因地制宜补植珍贵树种、景观树种、乡土树种,推进一村万树建设。实施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善林分结构,建立起层次分明、色彩丰富、结构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严守林地红线,加快推进退化天然林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天然中幼林抚育。以南田岛东部山脉为核心,以生态碳汇开发为导向,谋划建设“蛇头山-大万金山-大片山”“老爷山-老猴山”万亩碳汇森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建设,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申报。到2024年,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56.5%,森林蓄积量达到330万立方米。 加强蓝碳资源保护修复。加强陆海统筹,控制和削减陆源入海污染物,维持和提升滨海湿地和近海海洋生态系统蓝碳封存的能力。实施“蓝色海湾”工程,推进沿海岸线整治修复。修护滨海湿地、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实施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加强牡蛎礁、海藻场、盐沼湿地等生态修复,重建滨海湿地、海岛和特定海域,增加蓝碳封存总量。重点在西沪港、蟹钳港等区域,开展盐沼修复+生态旅游开发场景。 实施蓝碳增汇示范工程。推广海水立体综合养殖,发挥贝藻类养殖的固碳、储碳功能,构建以浅海贝藻养殖为载体的海洋碳汇渔业。定向筛选具有碳汇功能的养殖品种,优化完善生态化养殖设施,构建由鱼类、贝类、藻类和底栖生物等组成的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以收获、沉积等多种途径实现碳存储,探索发展渔业碳汇产业。重点在平涂养殖区等区域探索开展“风电场区+海洋牧场”、漂浮式光伏电站等模式,探索构建“新型复合型海洋牧场平台”,最大化海域资源利用,推动渔业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 积极争创海洋蓝碳试点。开展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调查监测评估,探索建立预警等级,实施蓝碳动态监测评估。聚焦象山贝藻养殖、海洋牧场等特色,开展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调查监测评估试点,构建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评估模型,调查和评估碳储量,监测碳通量,估算碳汇能力,建立方法体系,加快形成贝藻养殖类碳汇核算标准。 探索建设海上“两山”实践地。探索“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加快海洋碳汇生态价值转化,建立海上“两山银行”运营机构,形成全域生态资源资产底图,开展海上“两山银行”运营试点,加快海洋蓝色碳汇等涉海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形成具有象山特色的“两山”实践样本。 (五)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双碳数“智”应用 按照多跨协同数字化改革要求,着力打造具有象山特色的“双碳大脑”数字应用场景,探索开展碳预算、碳收储、碳金融、碳预警等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发挥数字治理效能。 聚力打造“双碳大脑”应用。聚焦政府、企业两端需求,围绕碳展示、碳分析、碳治理三个核心要素,高标准搭建象山“双碳大脑”应用场景,实现全县碳排放“一屏全览、一键追踪、一体智治”。夯实能源基础数据底座,智能采集、监测、统计分析全县煤、油、气、电、热终端能源消费数据,结合各能源品种的碳排放因子,构建“区域驾驶舱”“部门驾驶舱”“企业驾驶舱”,构建区域、部门、企业三个层面的碳账户体系。利用集成区域内企业生产用能、产值等数据,创建“碳效码”,将同行业内企业的碳效进行分级分类,实现企业能效水平一“码”了然。构建消费侧六大领域碳排放计算模型,实现六大领域的排放特征分析,动态绘制六大领域碳流图。围绕象山渔业船舶等特色领域,监测柴油消耗数据,实现渔船碳排放数据一键接入和重点管控,动态跟踪减船转产的碳减排成效。 推进双碳体制改革创新。创新建立碳预算制度,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区域碳排放总量。依据区域各乡镇产业定位,研究制定各乡镇碳排放限额,率先探索县域非化石能源能耗、碳排放抵扣机制,推动区域清洁能源发展。先行开展县域碳预警机制,建立多层级碳预警指标体系,开展多维度碳排放预警,结合预警情况,联动相关治理举措,一键下达控碳决策指令,实现精准控碳工作闭环,确保完成低碳试点县创建各项指标任务。率先探索碳收储机制,新增可再生能源、企业关停转产、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等形成的碳排放指标,县级主管部门收储一定比例后,剩余碳排放指标由各乡镇(街道)在所在区域统筹调配使用,重点保障“两高”建设项目所需碳排放指标。开发建立碳金融应用,通过数据的结构化和标准化,实现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自动识别,高效服务绿色低碳投融资双方在线对接,推动碳金融扩面增量。 打造可再生能源智慧管理平台。加强与电网、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县域可再生能源管理平台,加快形成数字高效、全生命周期运维的“3.0模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结合,将区域内光伏、海上风电项目全部纳入系统,实现发电、用电、运维、交易的全程可视化。通过数字化监测,开展效能分析和运行维护,解决异常故障问题,有效提升发电效率与低碳效能。 加强电力数据的融合应用。深化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能源电力大数据基础构建和电力数据融通开放共享,拓展电力数据在辅助政府决策、产业转型分析、民生服务等各领域的应用,加快电力数据高效融入政府“零碳大脑”,推进产业“供电+能效服务”。在新一代调控系统中创建“山海成果实景图”和“零碳指标展示图”,通过集成能源和电网源头数据的电力流、能源流、碳汇流的管控系统,提升电网智能化调节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象山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低碳试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重大政策与重点规划,协调解决主要问题,部署全县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全县发展目标,建立落实各部门责任制,定期对低碳试点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完善政策保障 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低碳试点县工作推进要求,优化整合能源开发、产业准入、政策扶持、投资导向、土地保障、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等相关政策。在总结评估金融助力全县绿色低碳发展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研究谋划在绿色金融、双碳机制创新、差别化要素价格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试点县建设工作推进。 (三)强化要素保障 探索建立低碳发展项目要素优先保障机制,优先支持低碳发展相关项目获得土地等要素指标,推进能耗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向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倾斜。统筹县级财政相关资金,重点支持低碳试点县相关工作。实施低碳发展人才优先战略,坚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双轮驱动”。制定和落实人才配套服务政策,提供户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等方面保障。 (四)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低碳试点县考核体系,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成效明显单位给予督查奖励和要素倾斜,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部门和企业实行通报批评和问责约谈。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宣传报道象山低碳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开展试点创建相关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信息公开,健全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试点县建设的积极性,使象山低碳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