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576068/2023-153859
工作进展
2023-06-16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动公开
“你好,我们小区有个阿姨在一楼车库养了六只狗,气味重而且很吵,希望你们帮忙解决一下。”象山县西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接访人员详细登记了来电人员的信息和所反映事件的具体情况,并将该事件上传至基层智治系统,系统工作人员经过判定后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将任务派发至相关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接收到掌上执法信息后,按照系统下派的工作时间到达反映地点开展联合检查。
经过现场与被反映对象李大妈(化名)交流,发现对方是一位空巢老人,子女常年在外,为排解孤独,收养了一些流浪犬作为陪伴对象。综合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讲解了《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李大妈表示了对条例内容的理解,也同意只收养一只狗,其余五只由执法人员带走。考虑到李大妈年纪大,单独办理养犬登记证不方便,执法人员主动协助其办理,并告知在日后的养犬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犬只登记、监督、管理等方面涉及多个部门,以往我们在接到流浪犬的投诉后还需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重点区域、是否属于本部门责任范围等问题,不仅耗时长,还存在推诿扯皮等情况,自开展‘大综合一体化’以来,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融合、执法事项划转,单兵作战转为多方发力,不仅省时省力,还能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西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苗文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