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825/2023-153328
教育政策
2023-06-08
县教育局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学校:
2023年教职工系统内调配交流工作以“科学、规范、均衡、优化”为指导思想,坚持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提高人员使用效率,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域系统内交流类别及条件
1.名优教师支教交流。获县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义务段学校名优教师,在丹东、丹西街道学校(林海学校、实验小学南校区、丹城六小除外)累计任教时间12周年及以上的,应参加交流。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城区义务段学校必须至少上报1名参加名优教师支教,支教年限为3周年。已在农村服务10周年及以上、且评上名优荣誉后已在农村服务3周年及以上的名优教师可以不参加交流。今年根据实际学科需求,部分交流到象山县丹城第五小学政实校区任教的名优教师,可重新计算城区任教时间。
2.教师跨乡镇交流。申请跨乡镇交流的,条件为入编后在现任职学校工作3周年及以上。由本人申请,调出学校、镇乡政府签署意见,上报教育局。同乡镇、街道校际交流视作此类交流。原则上按学校编制情况、学科需求及岗位设置情况调配交流教师。
3.教师进城交流。根据今年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所有学科教师都可申请进城交流。申请进城交流的基本条件为入编后在农村任教5周年及以上,且在现任职学校任教3周年及以上。学校根据校情制定推荐方法,要充分考虑教师师德、教学业绩等情况,原则上工作业绩优秀的优先推荐上报。由本人申请,调出学校、镇乡政府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义务段、学前教育教师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城区学校编制情况、学科需求、岗位设置情况调配进城交流教师。
4.教师服务型交流。积极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帮扶、新教师到城区挂职培养等办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由本人申请,调出学校签署意见,上报教育局。服务年限为3周年。鼓励已完成农村支教服务年限的教师申请延长服务时间,已完成支教服务年限返城的教师也需填写表格。
二、其他要求
1.部分缺编较多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调出教职工。
2.符合交流条件的普通教师(连续在本校工作12周年及以上)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此类人员总数的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周年(含10周年)的、有县外支教经历的、生活基础在所任教乡镇(不含丹东、丹西街道)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不纳入交流范围。毕业班重要学科任教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延迟参与交流。
3.名优教师获评荣誉后,须在本校服务满3周年才能参加各类交流。
4.继续执行县管校聘人事管理体制文件精神,根据招生计划文件精神,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变化,岗位设置有微调的,各校提出分流教师名单汇总表,教育局统筹安排。
5.各校交流上报人数不超过学校在编教职工总数的5%,同一学科不超过调动总人数的50%,其中上报进城交流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在编教职工总数的 3%以内,同一学科不超过进城调动总人数的50%。
6.根据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今年已申请跨乡镇调动的教师,入编后在农村任教满5周年,且有意向到林海学校、启力学校、爵溪学校任教的,可同时选择参加进城考试,视三所学校学科需求服从组织调配。
7.宁波滨海学校报备制教师,按照《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之间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的若干意见》(象教人〔 2022〕29号)精神,上报交流人员。
8.各校要把好资格关、材料关及推荐关,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申请表和汇总表都需纸质稿,其中汇总表还需电子稿(教师个人只需填写申请表,可自动生成汇总表,学校需汇总成一张表格),电子稿请于6月20日前发至邮箱:xsjyjhfh@163.com,纸质稿交组织人事科304室,逾期不候。
9.各校按调配后核定的编外用工数聘请代课教师及其他编外用工,擅自超额聘用的,实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