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象山县鹤浦中学;简称:鹤浦中学
办学地址: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南田路139号
办学性质:本校由象山县教育局举办,经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象山县教育局。本校为实施3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学理念:阳光育人,和谐共进。以办“农村楷模、县里示范、市里特色”为办学目标,以“端正态度、创新方法、减负增效、分秒必争”为工作思路,以“名师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和谐理校”为治校方针,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核心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加强学校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优质、智慧、开放”校园建设工作,提升师资水平,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实现鹤浦中学可持续发展,力争达到县里范围办学模式创示范,市里范围办学项目有特色。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73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4340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603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师45人,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00多人,是县内一所规模中等的公办农村初中。
内部管理机制: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机构设置:学校依据规定,设置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学校宣传,处理教师人事档案,协调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务、考务、招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德育处主要负责指导教师、班主任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法制、学生资助、宿舍管理、心理健康等工作。
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的基建、维修、膳食管理,为师生服务,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