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结合本区域及辖区内企业两业融合发展情况,积极排摸并组织申报,按照要求于8月31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WORD及盖章件电子扫描版)报县发改局产业科。
联系人:陈文翰;联系方式:89387420。
附件: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资金支持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21〕109号).pdf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