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医疗健康集团

一、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创伤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创伤救治联盟现场预评估。

2.组织召开肿瘤防治中心工作例会,筹备开业前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肿瘤精准防治大讲堂第十期;在墙头舫前村组织大型义诊1场,服务群众350余人次;赴丹东街道后洋村组织科普活动1场;持续开展定塘肺癌筛查CT结果阳性居民随访。

3.实施集团医疗质量“强基提质培优”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共完善18个手术相关制度,确定三四级手术目录;完成2023—2025年集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本阶段重点工作。

4.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卫健委工作要求,12月18日新一轮组团式帮扶队员赴四川雷波县人民医院开展帮扶工作。12月底派出5名骨干人员赴雷波县人民医院做好五大急救中心建设工作。

5.做好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检验检测专项基金申报、宁波市市县共建学科年度考核及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6.完成2024年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外省一类继教学分审核上报。

7.完成宁波市伦理质控会议比赛和2023年宁波市住培临床技能竞赛参赛任务,获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竞赛决赛团体三等奖、住院医师组三等奖及指导教师组优胜奖等荣誉。

8.组织病历质控骨干参加2023年度浙江省病历质控年会,医院《“优化病历书写、提升病历内涵”病历沙龙活动》案例获得2023年浙江省病历质量改进优秀案例。

9.依据患者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

10.启动2024年度科室优先监测指标上报审核;完成1-3季度DRGs分析报告;完成2024年度质量改进与患者安全教育计划。

11.完成集团质量安全月刊首期编撰,以后每月刊发一期。

12.做好2023年度医保年终转结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医保新政策。

13.开展集团消防安全节前大检查;开展“全民反恐共创平安”宣传活动。

14.参加2023年度宁波市院感技能操作大赛,获得二等奖。

15.完成2023年感染管制教育训练成果报告,制定2024年感染管制教育培训计划。

16.组织就医开放日活动;开展第三期“门诊就诊那些事”科普短视频宣传活动。

17.启动“优享照护”陪护线上工作,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个性化健康照护需要。

18.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出智能分诊导诊、预问诊服务;推出分娩床位预约服务。

19.参加宁波市门诊质控会议;集团获评2023年宁波市医院门诊管理优秀单位。

20.完成集团护理人员新分层方案并落实执行。

21.开展“喜悦分娩”孕妈支持小组第三期;完成白鸥志愿站点IP形象设计工作;集团白鸥志愿服务站点获第19届亚运会(宁波赛区)优秀志愿服务站点。

22.2024年集团总院及分院二上预算编制、审核,提交审批。

23.完成配电房双电源开关、新门诊谐波治理设备、门诊手术室空调项目;新门诊手术室DSA招标完成;老门诊一楼项目预算完成及项目启动;持续推进黄避岙、定塘、新桥、涂茨四家分院迁建工程各项工作。

24.完成13号楼前方舱CT、DR移机工作;完成24年总院第一轮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及分院改扩建工程医疗设备购置计划上报论证。

25.完成掌医项目招标采购;智慧党建系统、中心机房存储设备完成验收;按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完成HIS系统改造。

26.完成高血压、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尿毒症健康教育处方上线工作。

27.完成丹东分院护士抗肿瘤药物使用资质培训。

28.迎接星级急诊室评审工作;持续开展医疗巡诊服务和家庭病床建设。

29.完成集团实践式调研报告;完成象医先锋直播间第四期,参加卫生系统十佳党建品牌评选工作。

30.赴浙江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

31.完成集团象山县名优人才、集团象山县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申报工作;完成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聘。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迎接中国创伤中心验收评估,制定迎评方案、召开动员会,确保顺利通过。

2.肿瘤防治中心试运行,门诊区域完成改造,完善各类肿瘤预警值数据库,持续完善信息化平台,开展肿瘤精准防治大讲堂及早筛技术指南推广讲座。

3.持续对接浙大一院,继续选送科主任、骨干赴浙大一院短期培训。

4.完成对口帮扶总结和先进经验(人物或典型案例)季度报送工作。

5.组织开展集团重点学科验收及竞擂;开展柔性专家年度工作考核。

6.制定温医大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参加温医第十六届大学生技能大赛。

7.准备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相关台账资料,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年度考核。

8.启动2024年分院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分院培训人员库。

9.积极开展分院糖尿病“同伴教育”活动。

10.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场地的改造;对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归档。

11.开展第四期“门诊就诊那些事”科普短视频宣传活动。

12.继续推进预住院模式开展,推进全院一张床管理。

13.与县内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宣传“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

14.开展“喜悦分娩”孕妈支持小组第二次活动及医声伴读温暖童心住院儿童陪伴阅读小组活动。

15.做好集团下属党支部第四季度工作考核;党支部结构调整。组织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结对慰问工作。

16.开展集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工作。

17.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工作。

18.2023年清廉医院建设指数收集及上报。

19.征集2024年集团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意见建议;开展2023年集团总院中层干部考核测评;完善集团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文件。

20.组织召开三甲创建及国考晋位1-11月份工作进度追踪临床科室访谈会议;持续开展病历沙龙系列活动。

21.组织召开2024年度新增院级优先级监测指标改善会议,部署指标持续改进工作。

22.做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分析,落实医保医师法,落实集团医保奖惩条例。

23.组织做好科室运营情况分析;组织编制2024年各科室绩效考核指标目标及奖金预算。

24.召开15号楼项目工程例会,竣工验收前工序安排。

25.启动住院部手术室新风系统改造工程。

26.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管理以及交接、预案和演练。

27.做好大孔径CT设备本体验收。

28.成立互联互通工作专班;做好肿瘤中心信息化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及肿瘤中心信息化平台系统表单配置。

二、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迎检2023年度卫生健康综合考核工作,严格对照考核细则,全面梳理考核指标查漏补缺,检视整改,全面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

2.梳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考核、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浙江省医院DRG绩效考核等重要指标2023年完成情况,并进行指标数据分析汇总,制定2024年指标目标值,细化住院病人收治、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具体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状,提升医疗管理品质。

3.继续做好冬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医疗救治、防控工作,加强儿科发热患儿数据监控,相关药品、物资储备,聚集性情况上报及辖区村卫生室日常督查、指导等工作,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62起。

4.研究制定《2024年各科室床位调整及部分科室设置规划方案》《集团总院与石浦分院妇产科全融合方案》《感染楼及负压病房紧急启用相关方案》。

5.石浦分院完成2023年度市级中医药质控追踪检查和市级盆底康复质控检查,并结合检查反馈积极做好整改。

6.鹤浦分院扎实推进“医防护”工作,组织团队成员进高塘中心幼儿园,为园内近200名0-6岁儿童进行屈光检查、口腔检查、中医耳穴及健康指导,满足儿童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7.鹤浦分院邀请县一院医健集团专家开展胸痛救治业务培训,助力胸痛救治单元创建工作,培训医务人员50余人次。

8.参加2023年象山—北仑基层药师质控交流会暨象山县药事质控中心年度工作会议。

9.完成医保局下发的宁波门诊总额体系数据上报和清廉医院网上填报工作。

10.迎接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根据年度考核问题进行数据梳理和台账资料整理。梳理集团家庭医生签约目前完成情况迎接年底家庭医生考核。

11.组织开展集团临床医技人员医学三基理论考试,共264名医技人员参加,考试及格率100%。

12.申报6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12项象山县科技计划项目。

13.启动数智卫监项目,开展院感管理重点科室护士长与监控员培训,落实周、月、年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14.完成LIS系统、体检系统、护理管理系统、海上120项目升级。

15.召开院感风险管理小组会议,评估并确定院内感染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确定2024年持续质量改进项目。

16.召开第四季度院感委员会会议及多重耐药菌联席会议,制订2024年集团院感管理工作计划,设置相关指标目标值。

17.讨论修订总院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方案;完成2号配电房地基改造工程、感染楼负压手术室病房Ⅱ标段工程的竣工决算;高塘分院完成宿舍装修改造工程,并组织竣工验收;对接鹤浦分院、高塘分院、晓塘分院下辖三家医院村卫生室的装修改造方案。

18.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排查病房、工地、新业态等重点场所,布置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19.完成2023年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卫技正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聘工作,拟聘任正高6人,副高11人。

20.完成第三届名院长、第七届象山县名医(名中医)、第六届象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骨干医生、护理标兵评选的申报工作。

21.完成2024年集团预算编制、上报工作。

22.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研讨。

23.积极申报2023年度卫健系统“健康红·健康说事十佳案例”材料6篇。集团“台医先锋·医心向党”、晓塘分院“家喻护晓”党建品牌荣获县卫健系统十佳党建品牌,行政党支部、内科党支部及石浦分院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案例荣获县卫健系统十佳主题党日。

24.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医心相牵关爱相连”“党建引领递温暖,爱心义诊送健康”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场,服务群众500余人次。

25.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2场(总院、晓塘),献血量累计13800ml。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召开市县联动会议,针对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谋划2024年医联体重点工作。

2.做好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监测评价工作,对照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制定2024年医共体工作目标,将目标责任化、清单化、具体化。

3.继续推进鹤浦分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做好宁波市胸痛中心评审迎检准备。

4.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老年人、儿童、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监测。

5.迎接宁波市公共卫生考核,积极准备2024年健康促进医院复评工作。

6.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正风肃纪检查。

7.根据2023年度数据,调整并重新制定各科室耗占比考核指标。

8.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智慧党建系统采购工作。

9.完成鹤浦分院、高塘分院、晓塘分院下辖三家医院村卫生室装修改造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总院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方案招标。

10.继续跟进感染楼负压手术室病房Ι标段工程的变更联系单和项目的竣工决算。

11.进行医疗设备安全巡查,做好春节前耗材备货。

12.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象卫党〔2021〕12号)要求,对总院离退休党支部、石浦分院党支部等6个支部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

13.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研究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

14.做好2023年度医学紧缺类专业人才招聘工作。

15.开展2023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工作及年度全院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三、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主题教育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集团党委领导班子主题教育工作调研课题成果交流会,分析研讨正反面典型案例;集团党委、三院党支部荣获系统内“十佳党建品牌”,爵溪党支部荣获“十佳主题党日活动”荣誉。

2.做好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市年终中医质控检查、县医保年度考核等工作。

3.新增一个住院病区,总床位达到315张,呼吸科、儿科进一步扩容,确保呼吸道感染病人应收尽收;治未病科增设午间门诊,大力开展督脉灸等温经散寒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满足百姓需求;成立市中青年名中医张婷素工作室,将提升我县中医肿瘤学科的诊疗能力。

4.召开2023年度新技术新项目验收及评审会议,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5.宁波市中药质控管理中心对“县域共享云中药房代煎中心”开展医疗机构委托中药代煎服务资质评估,确认评估合格;做好“县域共享云中药房”建设前期准备,完成三家集团中药饮片业务量、人员配置、成本核算等调研工作。

6.病理科获评市病理质控年度考核优秀单位,是唯一获得优秀的中医医院。

7.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关于“医路相伴因爱而行”专家进基层患者关爱项目在我集团举行,内容包括专家查房、义诊、培训等。

8.完成2023年度集团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9.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完成社区戒毒人员HIV筛查47例,完成率100%;做好艾滋病日宣教活动,开展宣教、讲座共4场。

10.开展教育系统检后门诊进校园活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健康咨询、指导等服务。

11.以西周为试点,针对重点人群,排摸两慢病控制不良患者,内分泌科深入西周分院对糖尿病患者进行入户“动态”管理,实现闭环化管理、“一站式”服务,提高患者依从性,提升管理效率。

12.完成集团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为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元旦期间“正风肃纪”检查,确保假期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2.完成集团2023年度分院考核,做好先进分院推荐工作。

3.做好2023年“国考”“省考”“医改”等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确立2024年各项综合考核指标的管理目标。

4.做好第四季度医疗纠纷总结、评析、判定及追责工作。

5.启动新入职护士“中医系统化培训”工作,做好升级护士和新入职护士中医护理技术准入资质认定工作。

6.做好集团医保门诊人头包干2023年度数据汇总、分析,完成2024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解读,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7.梳理县级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存在的问题,对薄弱环节进行指导纠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考核的准备工作。

8.制定《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管理制度》,开展制度培训,进一步完善死因报卡等管理,确保医务证明准确,上报流程规范。

9.做好三院院区与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的医疗协作,举行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10.完成西周分院内镜中心、东陈分院旗舰中医馆及东陈、墙头分院“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等建设工程设计、预算制定等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公共卫生单位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参加卫健系统十佳党建品牌评选。

2.做好市疾控和县卫健局年终考核评估迎检准备,优化完善2024年工作计划。

3.做好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和监测,处置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19起,撰写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周报4期。

4.开展学校流感疫苗接种指导,开展学校流感疫苗临时接种点评审。

5.开展35-44周岁女性接种进口二价HPV疫苗“三免一”试点推广活动。

6.完成2023年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撰写和四高共管试点工作材料收集与上报。

7.举办免疫规划、慢性病监测与综合防控技术培训班。

8.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月系列活动和2场结核病志愿者宣传活动。

9.完成30家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入企指导。

10.完成原地氟病区用水水质全分析采样检测。

11.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整改。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

2.做好省市2023年公共卫生任务书评价迎检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等聚集性疫情处置和流感疫苗接种指导,规范开展13种急性呼吸道病原体监测。

4.做好基卫项目市级考核迎检准备,对重点乡镇开展现场指导。

5.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一县(市、区)一档”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指标及佐证材料收集汇总录入。

6.开展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采样检验。

7.开展食源性疾病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8.开展金牌、银牌健康促进学校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

9.开展既往报告丙肝病例追踪和随访调查。

二、县卫生监督所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本月立案2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件、结案9件,提交重大案件1件;截至12月27日,全年累计立案520件、作出行政处罚519件、其中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4件,罚没款197余万元,结案款155余万元。

2.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1次;接收事件线索6件,均为投诉举报,立案2件,处置率100%。

3.会同医政科、疾控中心开展象山县医疗文书管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民营医院6家、公立医院15家,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备份留存疾病诊断证明书,未按规定做好证章分离的情况,已责令改正。

4.完成并公布2023年象山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对所有国抽双随机的医疗机构共13家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共评定优秀7家,合格5家,重点监督1家。

5.开展2023年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共评选出A级单位2家,B级单位40家,C级单位36家,D级单位12家,新增14家不评定。

6.开展象山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7.督查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学校(托幼机构)32家次,其中水痘1起,流行性感冒31起。

8.完成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确定需画像企业数388家,目前画像完整率94.07%,风险化解率88.08%,获得化解能力10分;接害3人以上企业147家,分类审核完成率90.48%,自查率100%,已完成省职业卫生分类考核要求;联合疾控中心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用人单位30家,督促用人单位开展治理前信息填报。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迎接象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考核、2023年度卫生健康综合考核等。

2.开展2024年1月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及考生住宿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加强冬春季学校聚集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3.加强春节前大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4.持续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指导、非法行医窝点复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等。

三、县妇幼保健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接受宁波市妇女保健工作质控现场复核工作,并根据专家组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提升妇幼服务能力。

2.举办2期保育师培训,共计108人参加;举办托育机构养育照护服务技术培训班,共计70人参加。

3.迎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托幼机构儿童专委会专家来我县进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调研,给予高度肯定,并在全国保健大会交流发言。完成辖区内在园儿童体检工作,全年检查9200余人。

4.接受市围绝经期保健质控检查、宁波市盆底康复质控检查,接受市级城乡妇女免费“两癌”工作质量管理专项质控检查。全年完成女职工体检3325人,涉及全县154家单位。

5.接受宁波市优生两免项目2023年度质控考核。赴石浦开展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送医下乡活动1期。双12期间,在婚登处设置临时婚孕检抽血点,为新婚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6.联合县疾控中心在象山影视学院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政策宣传首次进入大学校园。举办1期“构建婚育文化,防治出生缺陷”沙龙活动,并为30服务对象开展携带者基因筛查。

7.成功举办象山县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项目推进会暨启动仪式,心理剧和“医-家-校”心理直通车专家对话活动环节同时开通线上直播,吸引4500余人参与。参加宁波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2023年度工作总结会,并在会上分享我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经验,受到肯定。

8.继续推进主题教育,完成“医防护”调研报告。参加系统内十佳党建品牌评选并取得佳绩。

9.派员参加2023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工作会议暨技能竞赛。参加第四届象山县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技能大赛。

10.派员参加婴幼儿养育照护市级师资培训班;编写的入户指导规范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手册获市级应用推广。派员赴鄞州人民医院眼保健门诊学习;派员参加托(育)幼机构带量食谱及膳食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班。

11.启动“医防护”数字化集成系统建设,并取得浙江省“医防护”创新项目数字化试点。开展“智慧妇幼”部分功能优化升级。

12.完成视觉训练系统、婴幼儿儿童营养监测系统的采购、安装,新开展儿童眼保健视觉训练、婴幼儿儿童体成分和膳食分析及营养指导,拓展业务范围。

13.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开展中层干部年度个人述职,谋划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完成食堂招投标、中医诊室搬迁等工作。

14.继续推进2023年妇幼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完成中央资金妇科射频治疗仪、医用红外热像仪购置使用,以补妇科、中医科诊疗短板,中央资金使用率已达100%。

15.举办全院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学习传达并落实贯彻11.24全省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完成上报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迎接市级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开展年度妇幼四项质控检查。召开危重孕产妇、围产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召开妇幼专线例会,部署下阶段工作。

2.做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省网直报。开展年报互审工作,做好第四季度以及年度妇幼报表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开展年报质量分析及出生缺陷监测情况分析。

3.开展优生下乡送医活动为返乡度假年轻人提供上门服务。启动2024年第一季度乡镇(街道)免费药具调拨送货工作。

4.召开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保管理反馈等会议,拟定2024年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展。

5.继续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国家项目试点工作。

6.继续推进“医防护”创新项目数字化建设,争取完成基本功能建设。

7.做好2024年度两癌筛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摸底排查,确定各乡镇检查任务数。

8.进一步推进中医学科建设,筛选妇儿保优势病种,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

9.与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体育科学研究所进行对接,争取了他们的技术支撑,1月份开设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门诊,探索建立“象山县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中心”。

10.开展一期空中膳食营养厨房活动,拟定2024年度宣教计划,创新“三位一体”妇幼宣教模式,筹建“七优空间”直播室。

11.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数据采集。

12.做好2023年卫健局综合考核迎检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做好元旦假日期间门诊安排和安全值守工作。

四、县卫生进修学校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年度综合考核查漏补缺、资料汇总工作。

2.完成2023年度党建年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暨正反面案例研讨会。

3.完成2021级学生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4.完成成人学历教育2024级新生录取工作。

5.完成学生心理集体辅导及心理健康测评,做好个案跟踪管理工作。

6.完成102名保育师初级培训及认定工作,完成2024年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项目申报。

7.做好冬春季消防安全防范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2023年度综合考核迎检工作。

2.做好节前困难对象结对帮扶工作。

3.做好2023年度人事年报、主题教育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各科目期末考试和成绩汇总分析工作。

5.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制定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6.做好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7.做好假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并落实整改。

五、县献血管理服务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12月全血采集578.5单位,血小板采集260单位;发放红细胞434.5单位,血小板180单位,血浆19670毫升。

2.组织专题学习省卫健委主任王仁元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宁波市卫健委俞曹平主任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续会上的讲话精神。

3.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布置和应急献血工作部署。

4.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联谊活动和培训学习活动。

5.开展集中学习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推动单位法制建设。

6.组织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暨正反面案例研讨会。

7.完成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8.完成“健康红健康说事十佳案例”评选材料申报。

9.组织学习收看《榜样8》专题节目。

10.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与各镇乡(街道)及企事业单位对接春节前夕献血相关事宜。

2.组织召开各镇乡(街道)献血联络员工作交流会。

3.做好2024年全县临床用血计划申报工作。

4.推进采供血机构独立执业许可设置各项工作。

5.做好党建人事、工资年报上报工作。

6.做好事业单位未休年休假、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工作。

7.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综合考核迎检工作。

8.做好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准备工作。

六、县急救站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宁波市急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质量考核工作。

2.完成全县各急救点院前医疗急救年度质控考核工作。

3.协助完成涂茨急救点建设相关事宜,于12月18日正式投运。

4.开展了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暨正反面案例研讨会,邀请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欧丹参加。

5.参加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首届党建品牌展示评选,获“健康红·十佳党建品牌”荣誉。

6.参与宁波马拉松赛、象山县首届“人才迎新纳新”活动等院前医疗保障工作。

7.协助做好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创伤中心创建校验相关院前急救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北京丰台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召开安全驾驶会议,增配防滑链、防凝剂、防冻液和尿素液等。

10.志愿者进结对社区开展清洁活动,宣传垃圾分类。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县卫健局党建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年终考核迎检工作。

2.召开全县院前医疗急救质控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

3.继续做好主题教育学习。

4.做好节前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5.做好节前走访慰问等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

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局对3家医疗健康集团的综合考核工作。

2.完成县对局综合考核各项指标的对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年度考核指标的自查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做好查漏补缺。

3.完成2023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对共富指标、七优享工程、现代社区建设指标以及县政府重点任务清单指标进行督办。

4.细化2024年工作思路,完善2024年工作计划及要点。

5.落实冬春季全系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6.完成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及重点办、共富办创新亮点工作信息报送。

7.完成“七张问题清单”关于《严帮进信访事项》《泗洲头镇南部片区基层医疗服务与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的办结销号工作。

8.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承诺事项,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协助政协完成《关于进一步强化分级诊疗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的建议》。

9.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具体贯彻落实方案》相关工作,完成责任分解。

10.统筹做好元旦前期准备,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11.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做好2023年12月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

12.完成涉密档案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13.接受县消安会对我局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局对6家公共卫生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

2.开展医疗健康集团和公共卫生单位综合考核的结果汇总与反馈工作。

3.组织召开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下发《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4.制定《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市级七张问题清单《全县托位建设存在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办结销号工作。

5.印发《中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6.做好迎接年底综合考核工作,牵头汇总并报送县级综合考核项目自查情况及对镇乡(街道)的考核结果。

7.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迎接市卫健委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定小医院(小诊所、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组织人事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2023年各类名优医学人才评选资料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完成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技能大赛理论测试考试工作,并公布理论测试成绩和进入实践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完成2023年千人医护数考核数据梳理汇总工作,截至12月11日医师数达2193,护士数达1979,已达考核目标。

2.干部工作:完成组团式帮扶第二轮4名队员赴雷波相关工作,4名队员已于12月底前抵达雷波;完成2023年度“好班子、好班长、好团队、好干部”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

3.人才工作:完成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工作,招录14名,其中研究生2名;完成2024省内医学高校招聘往届生体检工作;完成第一批宁波市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培养考核工作,入选第四批宁波市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对象2名。

4.人事工作:完成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初中级卫技人员职称晋升报名工作,护士资格报名63人,初中级报名358人(初级士26人、初级师103人、中级229人);完成2023年度公务员年报和工资年报工作;完成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上报工作;完成非自主评聘单位高级职称评审上报工作,市级审核通过8人(疾控3人、妇保院4人、民营医院1人);指导三家医疗健康集团完成2023年度自主评聘评审工作;完成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5.党建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首届“健康红·十佳党建品牌(特色)”展示评选会;评选“健康红·十佳主题党日活动”和“健康红·‘健康说事’十佳案例”;指导49家党组织做好组织换届工作;继续做好主题教育工作,每周报送工作报表和撰写工作信息;完成2023年度党建年报工作;迎接县对局的2023年度党建质量评估检查和从严治党检查,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完成“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先进典型推荐上报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重点工作:做好县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汇总分析工作;研究制定卫生健康系统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2.干部工作:迎接县委组织部对我局开展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做好2023年度干部年度考核各类测评工作。

3.人才工作:组织开展第四届象山县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技能大赛实践操作考试;组织开展第三届名院长、第七届象山县名医(名中医)、第六届象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骨干医生、护理标兵评选工作;做好2024年招聘医学类历届生政审和组织考察工作。

4.人事工作: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综合考核汇总分析工作;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事年报、工资年报工作;做好护士资格、卫生初中级报名市级互审工作;做好2023年度年休假补贴、一次性奖金及离退休人员补贴发放工作;做好2024年度养老金基数、医保基数调整工作;完成部分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上报工作。

5.党建工作:继续做好县对局的2023年度党建质量评估检查和从严治党检查相关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做好春节前夕困难党员慰问走访工作;组织全系统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大会。

三、审计监察室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信访件50件,其中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34件、转执法平台6件、公共卫生4件、医疗纠纷3件、医德医风2件、计生1件。协助县委办办理严帮进信访事项“七张问题”清单。

2.继续开展2022年卫健系统非在编有关人员经费列支情况和小型工程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3.继续开展县一院医疗事故纪律调查及“一案双查”工作;开展东陈分院工作人员违纪出国境问题调查;开展县中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异性有偿陪侍问题调查。

4.完成2023年度分院(院区)清廉指数测评工作;开展局对下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准备资料迎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完成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防止出现“初转重”问题。

2.完成2022年卫健系统非在编有关人员经费列支情况和小型工程审计调查;起草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

3.继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做好省转件调查及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4.完成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完成局对下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起草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5.完成县一院医疗事故的纪律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县中医集团2起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日常行政审批共293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6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共164件(其中借用63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共5件,放射诊疗许可2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2件,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1件,医疗广告审查3件,职业卫生危害项目申报10件,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25件,诊所备案2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1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2件。

2.组织完成宪法宣传日宣传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学习和答题工作并上报县司法局和市卫健委。

3.完成10份合同的法制审核。

4.完成2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

5.完成第四季度区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估及上报工作。

6.完成第四季度局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及上报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1月份的日常行政审批工作。

2.收集列入县政府和本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3.收集上报2024年法治宣传活动项目。

五、计划财务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所有财政预算指标拨付工作,2023年拨付、支出预算资金47235万元。

2.完成医疗健康集团总务物资定点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反馈。

3.完成2023年县级医院、基层卫生院下拨预算汇总及卫生系统所有单位功能类预算拨款汇总。

4.继续做好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2023年度财务线考核工作。

5.做好2023年卫生年报布置及填报基础工作。

6.完成资产月报、高水平发展监测表、一般性支出情况统计表等报表填报工作。

7.完成12月份国家、省、市、县各级基建项目相关平台资料及信息上报工作。

8.落实基本建设项目:一院医健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正在扫尾中;中医医健集团三院院区改扩建工程拆除室外幕墙支架;新桥分院改扩建工程计划完成室内装修工程60%;涂茨分院迁建工程、定塘分院改扩建工程完成室内装修工程30%;黄避岙分院迁建工程完成桩基工程施工。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2023年卫生年报、财政决算年报、资产年报、工会年报等各类系统年报。

2.做好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线内部考核工作及上级部门和县内相关部门对财务线的考核工作。

3.完成2023年度第四季度预算单位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情况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等报表的填报工作。

4.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5.修改完成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6.继续推进落实各项基本建设:一院医健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继续扫尾;中医医健集团三院院区改扩建工程完成室内装修10%和完成实验室招标;新桥分院改扩建工程计划完成室内装修工程70%;涂茨分院迁建工程、定塘分院改扩建工程完成室内装修工程40%;黄避岙分院迁建工程开始基础工程。

六、公共卫生科(应急办)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处置应急联动警情8起。处置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19起。

2.完成《象山海关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强化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合作备忘录》签订。完成《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评价考核自评工作。

3.完成《象山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初稿)》;举办全县精神障碍患者同伴支持项目联谊会。

4.丹西分院成功创建“浙江省预防接种示教培训基地”。我局推送的健康科普视频荣获省级三等奖4个,市级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个,我局获得市级优秀组织奖。

5.完成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申报9人,优秀5人,推荐市里2人);职业健康优秀企业评选(申报6家,优秀3家,推荐市里1家);职业卫生优秀管理员评选(申报7人,优秀3人)。完成第二轮医疗废弃物闭环处置工作会议。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冬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评价考核工作。

3.做好高危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等重点项目2024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七、医政与中医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县级医院第三季度省考成绩分析反馈。

2.指导县级公立医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各自《外配处方管理方法》并完成医院《外配处方目录清单》备案工作。

3.完成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承诺进展情况反馈工作。

4.汇总分析2023年度质控考核结果并反馈给各集团。

5.招商引资项目:县同瑞医院项目整理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相关票据上报,年投资2455万元;县中药饮片异地库项目投资票据已通过县招商中心验收,纳入统计投资300万元;县精准医学中心项目已通过县招商中心线上审核,纳入签约项目。

6.完成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生报名线上及线下审核工作。

7.开展2023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技术培训班。

8.配合宁波市中医药质控对县中医医院、石浦镇中心卫生院、翁敬堂骨伤医院、养生堂仁德中医(综合)诊所年中质控检查回头看工作。

9.完成2023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审核工作和2024年度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人员预报名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拟定2024年省民生实事公共场所160台AED安装以及县民生实事高危人群肺癌筛查10000例工作推进表。

2.制定下发《象山县浙大一院甬南肿瘤防治中心建设方案》。

3.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

4.制定2024年度全县公立医院义诊活动安排表。

5.配合县发改局归集卫生健康领域就医就诊等相关公共服务数据,争取公共服务优享地图省级试点。

6.协助做好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选考科目考试以及两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7.安排2024年春季征兵初审初检工作。

8.组织报送2023年度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情况调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情况。

9.总结上报2023年度县内6个市、县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建设情况。

八、基层卫生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2024年度新(改、扩)建村卫生室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

3.完成全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经费结算。

4.完成《若干意见》绩效考核工作。

5.下发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6.下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7.优化国家人工智能慢性病诊疗助手系统。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网络直报数据填报工作。

2.做好2023年度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3.分析2022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并指导基层分院做好2023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4.协作市基层处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工作。

5.做好全省第一批统建电子健康档案迁移试点工作。

6.下发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考核方案。

九、老龄妇幼健康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省七优享幼有善育、健康浙江考核备考,将年度考核及明年思路跟市卫健委进行对接。完成市对我县妇幼健康工作年度质控检查。完成系统内集团及分院老龄妇幼条线年度考核。

2.完成省市县民生实事好差评工作。

3.与民政局关于社区配套托育园民非登记相关事项进行协调。完成我县小型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4.完成省浙有善育平台试点项目申报。继续跟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目前5家单位已启动设计工作,3家单位完成设计。提升中心建设内涵,会同县教育局商议管理中心“三育”建设相关内容。

5.拟定医疗机构医中增养工作实施意见、重度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路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初稿。

6.完成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申报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对2023年七优享指标主要失分项进行分析梳理,继续推进县三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2.继续推进2024年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出台“三育”方案。继续推进省浙有善育平台智慧项目,同时开展医防护“卫智保”智慧集成项目建设。

3.继续推进《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象山县托幼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发文工作。

4.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相关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出台《象山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

2.开展2024年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录入等工作。

3.指导各地做好生育登记、国家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工作。

4.完成2023年下半年区划代码调整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档案及三项制度落实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有关人口家庭相关考核指标情况汇总。

2.完成2023年度人口监测统计报表及人口变动分析报告。

3.继续开展2024年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录入等工作。

4.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5.完成2023年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和信息录入。

十一、宣传教育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常态化做好“健康象山”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工作,推送微信21期;完成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新媒体账号清理工作。

2.办理宁波民生e点通网络舆情2件;上报县委网信办舆情信息13条。

3.完成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4.做好卫健系统宣传环境专项清理整改落实情况。

5.做好县文明单位创建品牌展示工作。

6.汇总2023年信息宣传考核工作。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政务新媒体工作:继续做好“健康象山”微信公众号常态化运营工作,对接“山海万象APP”落实下属单位自媒体账号清理后的端口挂靠工作。

2.网络舆情处置: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

3.宣传报道:做好2024年“一把手”谈明年工作思路的宣传工作。

4.其他工作:与县委宣传部对接年度宣传思想考核工作;做好元旦期间的社会环境宣传工作。

十二、计划生育协会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联合保险公司开展村级计生相关保险知识讲座10场。

2.完成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招标前期相关工作。

3.完成2023年新增特殊家庭心理咨询资料的提交

4.组织全县23名“向日葵亲子小屋”辅导员参与上级计生协举办的线上业务知识培训。

5.举办2023年度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1期。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制定2024年度县计生协的重点工作。

2.督促各镇乡计生协深入实施“暖心行动”,做好元旦期间部分计生家庭慰问工作.

3.督促各镇(乡.街道)计生协做好2023年度生活照料项目资料的完善。

4.做好宁波市2024年度特殊家保险名单的校对。

十三、健康促进与评估中心(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了2023年度健康浙江等各类考核自查工作。

2.完成推进全省健康浙江建设培训班上的交流。

3.对石浦、鹤浦、西周等3个老牌国卫镇开展了现场督查。

4.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台账、总结、亮点等上报,整改完成创建五级包联重点工作问题清单。

5.完成健康宁波(健康象山)工作总结计划上报。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完成2023年度健康浙江考核自评报告、自评材料等报送。

2.完成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

3.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台账上报和督查等工作。

4.继续督促各乡镇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常态化工作。

十四、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3家医疗健康集团年度考核,指导做好省医共体平台13项指标填报,市医共体自评数据填报。

2.完成1-11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分析通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评。

3.完成省市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总结和计划上报,完成医改优秀案例上报。

4.完成亚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报送。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审核确认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平台指标,按照省医共体评价考核要求完成所有考核指标审核。

2.组织召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县域医共体评价考核总结会议。

3.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运行“五大共享中心”实施方案》。

4.做好2023年11-12月份县外市内住院就医情况分析。

十五、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建设,率先在全省65个试点扩面县市区中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

2.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自评工作。

3.评审2024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

4.完成县第二轮数据安全检查。

5.完成省卫生信息学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

(二)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评审2024年度第一季度信息化建设项目。

2.推进区域肿瘤中心和三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建设。

3.推进信息机房安全升级改造。

4.做好岁末年初卫生健康系统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