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新形势新职责新任务,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有效推进行政争议矛盾化解工作
1.复议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17件,其中一审13件,再审3件,县政府交办1件,同比下降43%。抗诉案件3件。目前已审结12件。庭审案件分管领导均出庭应诉,无败诉案件。案件主要分布为不动产登记3件,信息公开2件,依法履职2件,规划行政确认1件,行政处罚1件,土地征收1件,行政命令2件,行政许可1件。
今年化解2件诉讼纠纷,分别为何文雅诉不动产抵押登记一案、何再松诉土地行政征收一案。目前已完成何文雅案件追偿程序。
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省交办案件2件,县交办3件,与我局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同比下降20%。已审结12件,无败复案件。案件主要分布为行政处罚6件,投诉举报2件,依法履职1件,征地拆迁3件。
2.召开依申请听证会。组织完成象山县石浦葛峙山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政处罚依申请听证会,并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完成46件行政处罚案卷合法性审查工作,其中土地类案卷审查12个、林业案卷16个、矿产案卷17个、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1个,罚款总额约784.1万元。
完成121个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总标的额共计6349.33万元。完成规范性文件发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实施前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管理工作
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公示公告4件,分别为《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成果发布》《象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象山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发布》。
完成《象山县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象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目前已上报县司法局审核。《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8日公布。
(四)推进制度化建设
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建立自然资源保护督察制度,对全县各镇乡(街道)、园区、村级组织和项目建设单位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出台了《象山县自然资源保护督察暂行办法》。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创新性出台了《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决事项备案暂行办法》,实施至今共收到9份备案,并向各相关镇乡街道单位征求意见。
(五)推进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统一
1.加强日常宣传。为开展第五十四个4.22“世界地球日”的宣传工作,围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向学校、书法培训班等社会各界征集相关书画作品、短视频以及并通过制作宣传图册的方式宣传象山的美丽风貌,共收到80份书画作品,有21名同学在书画比赛中获奖,其中绘画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14名,书法类二等奖1名,优胜奖1名。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万达广场摆摊设点,发放涉自然资源的民法典小册子100余份。主动配合亚运法制宣传,积极参加“护航亚运 法治同行”法律知识答题活动,通过电子屏宣传、线下海报张贴护航亚运法治同行海报,共提交16人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局机关LED大屏轮动播放普法视频、海报。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组织前往象山县万达广场参加“宪法嘉年华”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册800余份、纪念品400余份。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高塘岛乡金高椅村、江南村乡村普法点2个。
2.突出普法重点和成果展示。申报“象山韭山列岛科普馆”作为宁波市高标准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妥善处置破产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策建议》的课题列入2023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揭榜挂帅项目、法治宁波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项目、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项目培育项目。
(六)积极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法治信息报道工作
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个,其中已办结123个。申请内容涉及征地、农转用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等多个领域为主,用途多为诉讼、调查、信访。省厅委托查询信息公开11件,县政府委托查询信息公开9个,均已按时办结。
(六)开展双主体执法证申领、新证申领和执法证清理工作
完成31个双主体执法证申领工作。结合《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司便函〔2022〕31号)文件,对于已不在执法岗位或不具有持证资格的人员,完成6个行政执法证注销工作。组织我局未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工作人员积极在线学习,并通过网上模拟考试,参加考试人员15人,合格人员11人。
(七)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
通过科室周二夜学和日常教育,开展内部党风廉政教育,做好科室成员谈心谈话,控制岗位风险,落实好一岗双责工作。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大会精神。
二、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加强制度化建设
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自然资源否决事项审查备案制度,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提升,优化项目推进。继续推进否决事项备案制度的落实,加强否决事项中服务对象的事后回访以及各相关单位的问卷调查,将否决事项落到实处,作出成效。
(二)继续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1、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矛盾。继续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协调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提高胜诉率和矛盾化解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有效打击滥诉滥复行为,有效推进行政纠纷总量下降,行政纠纷的败诉率下降。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关工作。
2.继续有效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推进公平性审查工作的开展。推进象山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数字化平台的运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4.积极组织落实依申请听证工作。积极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规划审批、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的依申请听证会,严格落实听证程序。
5.积极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答复、送达等程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6.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自然资源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开展精准普法。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和法治宣传重点工作项目。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挑选典型案例,围绕破坏自然资源、违反城乡规划和败诉案件的现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利用在建公园、游步道、文化公园等文娱设施,推进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在公园绿地等设置自然资源专项普法专栏,重点围绕森林、海洋、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保护内容,有节奏的增加自然资源普法阵地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工作,加强法律宣传与舆论引导。
(四)平安综治工作
主动配合做好社会治理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与县综治办有效衔接工作。制定综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综合工作。积极派员参加矛调中心,妥善办理矛盾纠纷社会治理事件,对发现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分析研判,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问题,积极配合完成“平安三率”等各项工作内容。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