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机构负责人

高渊

机构职能

承担象山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法定职责;开展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雷击灾害调查和鉴定等工作,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

0574-65764724

联系方式

0574-65764724

机构地址

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海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