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象山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对照省、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法律法规学习不放松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一是推动党委、政府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以迎接省级统计督察为契机,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深化。3月3日,在县三十五次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6日,在县十八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6月7日,在县二十二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7月25日,在县二十三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的会议纪要》精神。二是切实巩固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8月22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倪旭光在县委党校第八期丹山干部讲坛面向全县81个部门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授课,讲解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和了解。三是组织局内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全局干部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统计造假重要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守牢统计法律底线。
(二)抓专项治理重点工作不松懈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在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对照要求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构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局干部会议上传达国家和省市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精神,做好思想动员,围绕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制定方案,抓好任务全面开展。由县统计局牵头,制定《象山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象山县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协同推进。方案以迎接省统计督察为契机,紧紧围绕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一套表单位入退库情况、本地区统计数据失实情况,历年统计执法行政处罚情况等核心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我县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协同并进,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3月27日,联合县纪委印发《中共象山县纪委机关 象山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协作的通知》;4月24日,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系统梳理十九大以来我县查处的22件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看案件的程序规范性、检查的指标和差错率、给予处罚的依据是否适用、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和被处罚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严格按要求逐条逐项梳理记录;各专业加强报表期数据质量审核,减少差错率,从源头上杜绝数据填报错误;同时加强日常数据质量核查,采用电话核查、线上核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风险预警企业数据进行查询核实,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2023年,各专业累计开展核查1364家,未发现严重统计数据造假情况。
(三)抓统计法治宣传不停歇
一是制定2023年度象山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利用住户调查、入户登记等将普法宣传到户,开展辅助调查员普法培训,提升辅助调查员知法、用法、普法能力。三是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活动,利用各专业年报会议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知识讲座,利用走访调研、现场核查,执法检查等时机向企业面对面宣讲统计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服务业、贸易、劳动工资等各专业普法培训11场次,参与培训企业500余家。四是开展“服务亚运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参加法律知识线上竞答等集中开展学法普法用法。五是聚焦“关键节点”,助力五经普宣传。9月18日在南部商务楼组织“统计开放日”普法活动,向各单位工作人员宣讲统计法和五经普工作。12月8日在万达广场商圈开展“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普法活动,向群众分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和宣传用品,普及统计法知识,为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工作环境,保障五经普调查顺利开展贡献力量。
(四)抓依法行政不跑偏
一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抽调局内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分成五个执法小组对69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覆盖10个专业18个镇乡(街道),其中和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29家,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56家,对3家企业处当场警告并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500元,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提升企业统计员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流程。依法公开2023年度象山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象山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梳理完善统计行政处罚权力,并根据目录细化权力运行流程。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统计执法坚持使用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从事执法活动由2人以上全程亮证执法。四是认真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2023年度,《宁波锦林服饰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执法案卷被评为象山县年度“十佳行政执法案卷”和宁波市统计局优秀案卷。五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统计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明确专人审核,严格把关。
二、不足与原因
一是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机会较少。统计普法培训一般跟随专业业务培训进行,较少开展专题培训,受培训时长限制,有时候培训内容不能深入,影响普法效果。
二是普法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目前还是采取单一的口头宣传讲解为主,受众少,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宣传力度不足。
三是统计法治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局没有一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从事法治相关工作,没有配备公职律师,法治工作和人才引进方面还需引起重视。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工作会议等方式,统筹部署、研究调度年度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统计督察、专项治理等重大工作并及时向党委政府传达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领导干部共带头专题学法5次。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局班子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党委政府、部门等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二是进一步巩固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积极接洽组织部、党校开设统计法课程;三是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效能,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大数据技术在执法中运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质量核查,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统计。四是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经常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五)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
象山县统计局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2023年度县统计局无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3件,结案3件,均为简易程序案件,共处罚款4500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