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东谷路(政实路-滨海大道)段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292663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东谷路(政实路-滨海大道)段道路
2、建设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
3、建设单位: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水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4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建道路全长约 1106.488m。项目起点与政实路相交(东经 121°54′38.1″,北纬 29°26′46.3″),终点至滨海大道(东经 121°55′7.6″,北纬 29°26′22.2″)。项目中心点位于东经 121°54′51.8″,北纬 29°26′3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新建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以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9.5698hm2,其中永久占地8.5027hm2,临时占地1.0671hm2。工程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6年5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17.42万m3,其中开挖方为3.85万m3,填方13.57万m3,借方12.82万m3,余方3.10万m3。项目借方所需绿化土部分来自自身前期开挖表土,不足部分拟商购解决;塘渣可从周边料场购买。塘渣主要来源于象山县西周镇莲花村岩四炮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余方外运至运至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总投资15659.49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17.86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