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启

发布日期:2024-10-22 14:21 信息来源:今日象山 浏览次数:

10月21日,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启。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需于12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参保,并及时缴费。

据了解,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分为成年居民(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婴幼儿(201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未成年人(2006年1月1日后-2018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中小学生4档,缴费标准分别为780元/人、630元/人、290元/人和290元/人。

居住在本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县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县居民医保。其中,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和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如新生儿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需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参保缴费方式上,去年已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不符合参保条件、参保身份发生变化、参保资格需要重新确认的人员除外),可直接通过支付宝搜索“宁波社保缴费”服务或在“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线上缴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宁波市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象山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象山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此外,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按规定设置“相应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最低3个月。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发起,使用职工历年账户资金代缴划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其他居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至线下医保经办机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中小学生则由学校统一办理。 (记者 郑勤 通讯员 许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