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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池卫龙、池国平)
发布日期: 2024-12-12 13:39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m2)

备注

1

池卫龙

贤庠镇常乐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住宅

291.00/189.01

2

池国平

贤庠镇常乐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住宅

197.23/197.50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13至 2024年1月3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贤庠镇泰和路89号 贤庠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电话:0574-65641397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