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612589/2024-159937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国有资产监管
2024-01-30
县国资管理中心
县国资管理中心
批复
主动公开
象国资发〔2024〕1号
县交通集团: 你单位《关于要求成立宁波蓝港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请示》(象交集〔2024〕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宁波蓝港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潘鸯鸯、曹海涛(职工代表)、叶琼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潘鸯鸯同志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柯敏静、黄涛(职工代表)、王小飞(职工代表)、周湄、张志浩任公司监事会成员,由柯敏静同志任监事会主席。以上同志任期三年。 此复 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