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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2024-02-19
县医保局
主动公开
近日,糖尿病患者李师傅像往常一样去县人民医院内分泌门诊配取胰岛素注射液,发现原先需要付83.37元5支的注射液,这次只需要支付35.73元。后经询问县医保局才知道,这得益于宁波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新政策的实施。
据了解,今年2月1日起,我县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至16种,在恶性肿瘤、肺结核、阿尔茨海默病等11种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帕金森病和脑瘫等慢特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畴。新增的五种门诊特殊病种实行无感备案,即参保人员在我县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时,系统根据医疗机构上传的诊断明细自动备案相关病种,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不需要参保人做任何备案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人林师傅也是受益者。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他,前几天去丹西卫生院配药时,接诊医生告诉他现在只要先去县级医院就诊一次,系统就会自动生成特病备案记录,此后,林师傅再去指定医疗机构配慢阻肺的药品,只要按照门诊特病挂号,相关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目前,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度有效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元,但门诊特殊病种有效费用最高限额提升至2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至70%,群众就医负担大大减轻。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我局将19家基层卫生院开通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帕金森病的特病治疗资格,加上三家县级医院及三院,我县共有23家医疗机构具有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资格。”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门诊特殊病种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提高我县基本医保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特别是“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力度,增强医保制度普惠性和可及性,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负担,扎实推动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