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象山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度,全县共有252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41.52亿元,负债总额30.29亿元,净资产总额211.2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7.1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74.33亿元。从资产构成来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流动资产34.8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8.74亿元,无形资产净值8.24亿元,在建工程14.8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44.79亿元,保障性住房净值0.02亿元。

(二)县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共有县级国有企业(含集体企业)及国有成分企业278家,其中国有全资183家、国有参股81家、集体企业14家。县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965.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69.94亿元。县级国有企业用工人数共4502人。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国有金融企业4家,资产总额44.68亿元,负债总额37.5亿元,净资产7.18亿元;实收资本为4.95亿元,国有资本2.6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净利润1422.11万元。从经济类型来看,国有独资1户、国有全资1户、国有参股2户。从行业分类来看,银行类1户、担保类3户。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县国有土地面积3.89万公顷,土地储备6500亩,水资源总量22.32亿立方米,矿产地36处14种矿种,海域面积6618.17平方千米,无居民海岛495个,林地总面积75906.67公顷,湿地总面积83046.27公顷,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规范资产处置,健全资产管理体系

全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贯彻实施,研究出台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现有过时的、不规范的、不符合当前资产管理形势的资产处置、使用办法。出台《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处置流程的函》(象财函〔2022〕123号),对原有处置流程进行优化更新,进一步规范车辆处置行为,提高车辆处置效益。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建卡制度,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流程,全面启用“智慧财政-资产云”系统,做好资产实物数据、财务数据与资产管理系统的衔接,实现国有资产数据信息实时动态监管。

2.加强财政统筹,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按照“两增一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系统梳理县域土地、矿山、水库等政府性资源资产,拟定《2022年度资源资产盘活利用计划》,并提交县政府进行集中统一调配。协同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实地调研走访,充分挖掘资产存量、厘清资产权属关系、研究资产转化路径、探索资产注入模型,多主体协作破解资产资源确权、评估入账难题,抓紧落实资产盘活利用工作。

3.开展资产清查,形成存量资产清单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应查尽查、摸清家底”的原则,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全面梳理国有资产(资源),建立国有存量资源资产台账。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房屋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各类资产开展资产清查,共清查可计价值资产220.89亿元。根据资产使用状况及潜在价值进行分类梳理,形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待盘活存量国有资源资产清单,资产账面原值3899万元。

4.明确核算机制,抓好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调研,全面排摸全县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负有管理维护的数量、入账数量、入账价值等基本情况,认真梳理未入账情况,分析入账困难的原因,为下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打好基础。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依照“谁管护、谁入账”的原则及公路资产重置成本参考标准,指导19家管护单位根据技术等级完成公路资产的入账核算工作,确保资产数据准确、完整,解决“核算无标准、账套不统一、入账不完整”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清查结果填报2022年度资产年报,确保资产数据准确、完整。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提速有效投资,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加强项目投资攻坚,抓牢国企项目投资主责主业,出台《国有企业经营性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考核方案、加强日常督查、抓实晾晒评比,对计划外新增项目投资实行“上不封顶”加分制,强化国企抓项目、促投资的支撑引领作用。1-12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76亿元,同比增长40.97%,其中9个市重点工程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4亿元。加强央地合作,加快推进中广核涂茨海上风电、国电海上风电(二期)等项目投资,注册成立象能新能源公司,确定项目合作模式,完成项目投资效益论证,国电海上风电场(二期)和石浦港区物流基地及配套集疏运道路建设项目获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贷款投放10.56亿元,国电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年度投资回报率达35.31%。

2.整合优化资源,持续增强竞争实力

开展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各集团和管委会国企所属不动产、项目资产、股权资产,制定实施“一资产一策”盘活计划,形成待盘活存量资产清单,共可盘活资产7宗,账面值20.61亿元,预计可回收(融资)约11.76亿元,处置资产3项,收回资金5981万元。其中,1处土地使用权,重塑其资产定位,创新资产“代建代销”盘活模式,首次实施项目代建代销公开招标,借力绿城房产等社会资本赋能,由“自产自销”走向“代建代销”。出台《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共收回资金320万元。推动外部资产注入,全面清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建立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库,注册成立海上“两山合作社”公司,努力打通生态资源变资产变资本通道,共盘活利用资产资源254.7亿元,补办闲置资产权证46处741件。

3.推进降本增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制定全县国有企业融资降本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国资国企政研智囊团工作机制,引导国企积极谋划项目贷款,探索谋划多种新型融资产品。全县国企融资综合成本率较年初下降0.41个百分点,项目贷款规模占比提高3.95个百分点,净增融资规模194亿元。稳步推进镇乡(街道)所属国企高成本存量债务置换,加强资产尽调、营收谋划,完成7家集体企业转制,设立富甬集团所属4家全资子公司,明确17个乡镇对接合作银行,通过股权并购方式,完成12个乡镇债务接管,加速推进剩余5个乡镇并购贷款审批等工作。

4.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内在动能

出台《国有企业职工薪酬激励办法》,对全县纳入薪酬总额管理的国企按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标准进行分类,完善竞争类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和功能类公益类企业的绩效管理奖励机制。围绕“5532”工作部署和企业主责主业,完善县政府直属企业和管委会下属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首次实施“共性+个性+创新”“清单+飞单”考核模式,开展经济指标日常动态监测,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按时完成。开展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5家公司“单考单奖”,完成县旅游集团下属4家试点竞争类企业KPI绩效考核,年度平均经营收益较目标值超额完成23.75%,有效激发国企职工积极性。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县4家国有金融企业中,象山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象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其中涉及坏账损失按规定程序报批。国有参股非国有金融企业(宁波华翔担保有限公司6.25%和象山国民村镇银行有限公司5.65%),其出资人为国有企业,由国有出资人通过委派董事会成员、股东代表等方式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我县国有资产投向金融企业行业单一,基本上以担保公司为主。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积极统筹资源,有效保障资源需求

开展象山县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全年闲置土地处置21宗1290亩,超额完成总量下降20%的年度任务,消化2009-2018批而未供土地1582亩,存量建设用地盘活2280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949亩,分别占任务数的105.61%、124.59%和105.44%。分别在上海、象山成功召开城市推介会、城市空间成片开发座谈会,全年出让经营性用地1135亩,收取出让金38.09亿元,出让工业用地1755亩,收取出让金7.50亿元,工业用地平均成交价较去年增加36.38%。

2.夯实资产基础,逐步厘清资源底数

高质量推进“国土三调”工作,审查“三调”主要成果数据通过审查,形成《象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质量位列全市前茅,为我县土地利用夯实数据基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全县养殖用海及整理林权数据。强化基础测绘保障,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列为省级试点,建设全县三维实景数据库,做好基础测绘服务支撑与测绘市场监管。

3.推进全域谋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立足三调数据,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接,积极开展高铁和市域轨道交通、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业用地空间布局、海岸带综合规划等一系列专题研究。正式划定的“一上”成果于去年6月底通过省厅质检并上报部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42.81平方公里,生态红线2770.12平方公里,确定耕地保有量19.7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8.59万亩,省厅下达的1.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全力保障产业平台、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的近期建设项目。

4.加强保护修复,持续完善治理体系

积极开展田长制建设,拟定了《象山县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形成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新体系,建立村级田长439人,村级巡查员637人。加快“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建立耕地视频监控系统,全县设立视频监控点205个,对全县90%以上耕地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贤庠镇“千亩方”项目已于5月24日完成县级验收,4个千亩方项目和1个万亩方项目开展选址和规划设计。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林长制领导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警长)452人、护林员221人。完成百万亩国土绿化造林验收上图面积7725亩、森林抚育面积5000余亩,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17%和100%。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盘活利用效率较低。一方面,盘活速度缓慢。各部门在处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如权属确认、估值、融资等问题,导致盘活速度缓慢。另一方面,盘活方式单一。目前大多数采取的盘活方式主要是通过出售或租赁等方式进行,盘活方式较单一。

(二)国企经营能力尚显不足。国企集约化程度不高,整体架构体系和发展定位不够清晰,主责主业不够突出,部分产业关联度低。资产规模总量偏小、质量不高,有效资产注入不多。营收规模小、结构单一,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退出”问题,多处资产闲置,租金未及时收取,导致整体资产收益率低。

(三)资产信息数据欠精确。目前,我县尚未建立起高效的数字化资产管理系统,一方面,发现部分单位对配置、处置资产的信息并未及时更新,导致出现实物与资产卡片不符合、资产账与财务账不一致等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资产台账仍停留在基本的登记功能,还未实现租赁提醒等智能化实时监管功能,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之间未实现有效衔接。

(四)部分资产权证办理难。部分资产因历史原因存在相关资料缺失、权属交叉等问题,因此在办理相关产权证时取证难度大。自然资源方面,相关权能体系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资源登记部门众多,导致部分权力存在冲突,更增加办理权证的难度。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管理体系,逐步激发内生动力

完善国企考核体系,实行“一企一策”的考核办法,使考核更有导向性、科学性,建立以利润为导向的经营业绩分享机制和以绩效贡献为导向的企业绩效管理激励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做强传统主营、特许经营、政府付费、大宗贸易等业务板块。围绕“权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管理目标导向,积极推进公务仓建设,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首先考虑通过公物仓调剂解决,让固定资产真正“流动”使用起来,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政府运行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严守红线底线,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切实做好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有资产数据信息,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加强国企经营预算管理,充实国企“资金池”,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分类制定债务风险重点监管线,合理编制投融资平衡方案,力争国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信用评级,融资综合成本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深化“乡债县管”,做好镇乡(街道)国企债务接管“后半篇”文章,夯实富甬集团主体基础,加快AA+主体信用评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防耕地“非农化”,打造“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加强资源转化,推进资产盘活利用

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思路,全面运作“海上两山合作社”,力争盘活利用资产资源200亿元以上。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推进“一资产一方案”盘活计划,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价值。完善资源资产库,构建资源资产“一张图”,健全生态资产交易体系,推动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完善“一个规划引领、一套计划执行、一个平台统筹”的自然资源储备出让统筹管理体制机制,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加强矿地综合利用、资源立体使用,推进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出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

(四)强化系统建设,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按照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资产信息系统,打造实时在线的国有资产监管平台,构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核算不同模块间数据一致、高效协同的信息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构建智慧监管体系,迭代升级财务、资金、人事、产权、经营性资产、绩效考核等业务模块,建成国资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关键应用,逐步形成覆盖县属国企的在线监管体系。同时,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盲区,解决资产监管中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