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涂茨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4年1月26日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镇税收收入为878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倍。其中:增值税收入4394万元,企业所得税2034万元,个人所得税276万元,城建税200万元,土地使用税755万元,土地增值税72万元,印花税110万元,房产税918万元,资源税20万元,环境保护税8万元,消费税2万元。
2023年我镇实现财政可用资金收入6816.68万元,其中:财政支出包干基数2122万元,既得利益743万元,“乡财县管”运行经费1060万元,2022年度既得利益结转66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44.62万元,基金预算补助收入778.06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8.6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78.06 万元,支出合计为6816.68 万元。
财政预算各项支出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8.84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1.7万元,用于人大行政运行开支。
2、行政运行支出1207.87万元,用于政府行政运行。
3、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9.6万元,用于"平安象山”建设、村级调解组织专项补助、档案管理等支出。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74.45万元,用于党建综合项目经费、发展服务项目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经费等支出。
5、统计抽样调查支出2.09万元。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22万元,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县委两新工委工作经费等支出。
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7万元,用于“村民说事”工作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21万元,用于政府事业运行。
(二)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54.45万元,用于军民融合发展、禁毒管理和征兵事务开支。
(三)教育事业支出由县教育局统一核算。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48万元,用于青年与海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群众体育、文化发展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万元。其中: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23.5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4.27万元。
3、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181.77 万元。
4、义务兵优待金69.16万元。
5、养老服务63.79万元。
6、残疾人事业、社会临时救济补助、农村三老补助、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支出31.51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105.53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一般行政管理支出6万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62万元。
3、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65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85.26万元。
(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海漂垃圾清理、其他污染防治等开支。
(八)城乡社区支出1005.6万元。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43.49万元,主要用于村庄梳理改造、农村品质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耕地保护补偿、惠民殡葬、农业农村项目经费等支出。
2、城市建设支出148.3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和渔业工程建设项目等支出。
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6.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等支出。
4、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0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县领导及“第一书记”帮扶经费、农业农村项目经费等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及公共设施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亚运会、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城乡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2504.31万元。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2.36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法治项目经费、社会事务项目经费等支出。
2、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14.11万元,用于低收入农户增收。
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22.4万元,用于美丽庭院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等。
4、渔业发展支出28.46万元,用于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
5、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支出18.09万元。
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169.91万元,用于水利面上项目建设及管理、工程养护及日常管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
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47.84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报酬、综合事务员及网格长经费、“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示范村(社)奖补等支出。
8、其他农业农村、其他农林水支出1211.14万元,用于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发展、浙江地区训练场用地置换整合项目工作经费、病虫害控制、平安法治项目、社会事务项目、综合信息指挥、发展服务项目、应急预备费项目经费等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开支。
(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58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统计培训、运行监测、购买服务)。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66万元,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象山建设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46.47 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它支出 38.76万元,用于社会救助、居家养老服务、体育器材更换采购等。
各位代表,2023年,我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财务支出受到有效控制,并于2023年5月份完成“乡债县管”托管工作。“乡财县管”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财政支出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总的来说2023年预算执行良好,但财政收支与上年比呈下降趋势,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税源基础薄弱,增收压力大,可用资金来源除去正常经费拨款外,固定收入来源少,具有经营性且可持续的收入来源缺乏;二是刚性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预算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高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我们将借财政体制改革和投融资改革之力逐步加以解决。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我镇财政预算和财政工作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锚定“聚力一二五 走好共富路”的目标,紧紧围绕“工业强镇、产城融合、山海联动”发展战略,强化财政管控,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统筹财力,确保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促进我镇经济平衡健康发展。
一、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24年我镇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收)9316万元,增长6%。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年可用资金8218万元,其中:包干基数为2328万元,既得利益及运行经费192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与2023财政分成316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80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24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00万元,支出合计8218万元。
财政预算各项支出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8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2万元,用于人大行政运行开支。
2、行政运行支出1420万元,用于政府行政运行。
3、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10万元,用于"平安象山”建设、村级调解组织专项补助、档案管理等支出。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60万元,用于党建综合项目经费等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0万元,用于全面深化改革有重大成果贡献突出激励经费、县委两新工委工作经费等支出。
6、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万元,用于“村民说事”工作等支出。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用于政府事业运行。
(二)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用于禁毒管理和征兵事务开支。
(三)科学技术支出120万元,用于发展服务项目开支。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群众体育、文化发展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万元。其中: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24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8万元。
3、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200万元。
4、义务兵优待金70万元。
5、养老服务65万元。
6、残疾人事业、社会临时救济补助、农村三老补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85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106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一般行政管理支出6万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万元。
3、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85万元。
(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海漂垃圾清理、其他污染防治等开支。
(八)城乡社区支出1865万元。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村庄梳理改造、农村品质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耕地保护补偿、惠民殡葬、等支出。
2、城市建设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和渔业工程建设项目等支出。
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城乡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
4、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农业农村项目经费等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及公共设施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城乡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2565万元。其中:
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15万元,用于低收入农户增收。
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770万元,用于平安法治项目经费、社会事务项目经费、综合信息指挥项目经费、美丽庭院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等。
3、渔业发展支出25万元。
4、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支出20万元。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70万元,用于水利面上项目建设及管理、工程养护及日常管理。
6、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15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报酬、综合事务员及网格长经费、应急项目经费等支出。
7、其他农业农村、其他农林水支出1050万元,用于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发展、病虫害控制、美丽乡村建设等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开支。
(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万元,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象山建设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50 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它支出 45万元,用于社会救助、居家养老服务、体育器材更换等。
各位代表,为实现2024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财源培植,推动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途径是靠经济发展。一是利用现有区位优势,依托大港口、联围塘区块,加大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临港重装、港口能源等一批优质项目,助推我镇工业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二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有较大吸引力和优势的特色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做好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升农业产值,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三是要充分利用我镇岸线资源、山海特色,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招商,培育新型业态,推出农渔事体验、红色军旅、体育康养等旅游项目,结合“漫涂”饭桶山、东门外,借力象山直播基地,提档升级全域旅游,加快美丽经济发展,拓宽经济来源。
2、聚焦民生热点,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一是按照“以收定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我镇全年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财政收入预期及实有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合理预算,为做好全年财政及保障工作打好基础,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及时跟进,适时调控,财政优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医疗、民政等需求,重点保障水利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建设,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充分考虑工业、农业经济发展及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安排相应财力,为一二三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提供强有力保障,切实发挥好财政作用。
3、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一是鉴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国家、政府财政趋紧的大环境,根据市、县两级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监管,从严从紧控制各项支出,大力压缩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最关键、最迫切的地方。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实施“乡财县管”,执行“智慧财政”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政部门及其它部门相关人员的财务制度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财务运行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重大财政事项和支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操作和办理,不断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好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备案制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管理,促使专款及时足额定向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用资金效能。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4年我镇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支持监督下,紧紧依靠全镇人民,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为加快区镇协同发展,引领全域共建共享共赢共富,着力构建“核心带动、两翼驱动、山海联动、多片互动”发展新格局,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镇,全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山海新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