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49/2024-16069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县渔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春雷行动”全力护航海上安全

“这里是中国渔政33228,请停船接受检查,并出示你们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2月27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执法人员在石浦港、小网巾、鹤浦、打鼓峙等海域巡航检查时,发现一渔船未按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备,对其拦截后进行登检,检查发现该船还存在救生通道堵塞,灭火器缺失等问题,当场暂扣其船舶证书,要求整改完善后方能出海。

这是今年象山县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的其中一项内容。1月底开始,象山县对标对表《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 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目标任务,部署“春雷行动”。围绕船的本质安全、人的能力素质、海上作业环境、管理机制效能等,对船东船长落实进出港报告、安全设施配备、职务船员配备、值班瞭望、编组生产、穿戴救生衣等安全要求,应急处置中心落实值班值守、动态点验、预警处置、航路干预、发布海上气象等防范措施,实现商渔共治、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管理机制进行检查,重点紧盯帆张网、涉氨冷藏、蟹笼、老旧和载员10人以上等重点渔船,检查是否存在消防、通导、号型号灯、船体结构方面重大隐患,渔船烟感报警装置是否配备安装、正确使用,查出的隐患是否闭环整改到位,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

同时,联合各乡镇(街道)、 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乡镇纳规船舶定船、定人、定区域、定时间、定制度、定用途等“六定”管理要求,24小时动态点验抽查,严查渔船违规载客、不穿救生衣出港、恶劣天气和夜间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严打“三无”船舶和非法运营船舶,坚决守牢海上安全底线。

据统计,自行动开展以来,已巡查码头1286个(次)、岸线7170公里,检查渔船341艘,发现隐患船舶116艘,责令停航渔船61艘,查扣渔船8艘、“三无”泡沫排筏4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