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由我局协办的姜丁等3位委员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104号提案《关于加强象山县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提供优质环保服务,为我县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夯实基础。
关于我县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面,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相关规定,餐饮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属于豁免项目。为解决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相关问题,我局将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宣教等工作。
(二)为进一步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将继续推进餐饮禁设区方案颁布及实施工作。2021年我局已开展餐饮禁设区方案编制工作,经多次实地核查及修改后于2021年底完成了方案初稿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初完成了各部门、街道、村委会的意见征求工作,期间取得了相关单位的支持,并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形成方案修改稿。同时也经过司法局审核,并根据司法局意见再次修改形成了方案定稿,后续我局将继续推进该方案颁布及实施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万勇,联系电话1373608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