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06/2024-161849

组配分类

水利领域

成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随着春季气温回升,白蚁进入活动频繁期。根据水利部白蚁防治重点实验室的改革创新试点安排,4月上中旬相关科研单位组队来象山,运用现代探测设备开展水利工程白蚁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依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蚁患防治工作指导书的通知》(浙水运管〔2023〕16 号)的技术规范要求,对全县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水库(山塘)、5级及以上堤防(海塘)。

二、普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普查内容涉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存在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的工程情况,历次勘测产生的孔洞塌陷点情况。普查工作由各镇乡(街道)组织实施,现场普查工作由各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1。

三、普查步骤

1.全面普查阶段(3月25日-4月8日):根据防治工作指导书的要求,在4月8日前完成全县76座水库、267座注册山塘、102条堤防(海塘)全面普查工作,填报附件2-5,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水利局。

2.实施整治阶段(4月9日-4月30日):对本次普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能当场治理的由专业防治公司联合水管单位,及时采取灭治、消险等治理措施;涉及坝体开挖等涉及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治理方案报局建设管理科审核。完成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整治的,逐个开展专项验收,形成闭环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3.常态化推进阶段(长期):本次白蚁等害堤动物专业化普查任务结束后,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白蚁5-6月份的分飞期和10月份的活跃期加密巡查,对已治理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的重要性,白蚁防治工作专班(象水发〔2023〕26号文件)负责协调、指导本次全县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整治及复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清单式推动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闭环销号。

2.强化工作协同。各镇乡(街道)要加强与专业防治机构沟通合作,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相关技术负责人、巡查员严格到岗履职,做到边普查边学习,提高白蚁防治工作能力;对白蚁隐患点,抢抓整治时机,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对重点整治区域,要加密巡查频次,检查白蚁活动情况及大坝是否存在渗漏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维养,对坝体出现局部孔洞塌陷的要及时夯填到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3.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投入力度,结合工程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方法应用,增强白蚁危害治理成效,做到系统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普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