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新桥镇公共服务及配套功能布局,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优化公路交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镇现将象山县新桥镇老茅石线乌江—新桥镇区等路面提升及新桥—石柱里等路面预养工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31日至4月30日
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198982394@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朱若邻,联系电话:0574-65880005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象山县新桥镇,包括老茅石线乌江至镇区、新桥至石柱里等路面提升及路面预养。
(一)老茅石线(乌江至金元名都段)大中修工程
起点位于海丰村,终点位于关头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局部路段路面结构改造、水泥路面碎板修复及路肩硬化、排水设施、设置交安设施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二)新石线至石柱里等5条农村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新石线至石柱里、大下线至七林湾、茅石线至邵家、茅石线至公墓区、茅石线至小白蛇等5条公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路面碎板修复及路肩硬化、挡墙压顶重修,设置交安设施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二、总投资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96.38万元,其中公路养护工程费357.75万元,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38.63万元。
三、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四、工程招标
根据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现就我镇拟订的象山县新桥镇老茅石线乌江—新桥镇区等路面提升及新桥—石柱里等路面预养工程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该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工程位于象山县新桥镇,包括老茅石线乌江至镇区、茅石线至邵家、新石线至石柱里3段农村公路路面提升,新桥至石柱里、大下线至七林、茅石线至公墓区、茅石线至小白蛇4段农村公路路面预养。该工程的建设将大大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环境状况,减少安全隐患,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推动新桥镇整体发展。经研究,拟决定实施象山县新桥镇老茅石线乌江—新桥镇区等路面提升及新桥—石柱里等路面预养工程事项。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沿线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沿线电线管路等建设项目的影响等问题。
三、出台决策的依据
根据省委打造“两美”浙江总体部署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创建美丽公路“五个一万”工程实施意见》(浙交【2015】17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5】106号)以及《浙江省农村公路改造提升技术指导手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台象山县新桥镇老茅石线乌江—新桥镇区等路面提升及新桥—石柱里等路面预养工程的重大行政决策。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老茅石线乌江至新桥镇区路面提升工程,起点与茅石线平面交叉,终点至新桥镇镇区,全长1186米;(二)新石线至石柱里路面提升工程,起点与新石线平面交叉,终点至石柱里村,全长924米;(三)茅石线至邵家路面提升工程,起点与茅石线平面相交,终点至黄公岙村内部,全长763米;(四)新桥至石柱里路面预养工程,起点与茅石线平面交叉,终点与B线起点相接,全长1807米;(五)大下线至七林湾路面预养工程,起点与苏石线平面交叉,终点至七林湾村,全长393米;(六)茅石线至公墓区路面预养工程,起点与茅石线平面交叉,终点至公墓区,全长420米;(七)茅石线至小白蛇路面预养工程,起点与茅石线平面交叉,终点至小白蛇村,本次实施长度(桩号GK1+835~GK2+346)511 米。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96.38万元,其中公路养护工程费357.75万元,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38.63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解决,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象山县新桥镇老茅石线乌江—新桥镇区等路面提升及新桥—石柱里等路面预养工程于2024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在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