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576068/2024-16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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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综执法办〔2024〕4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服务、引导、规范、治理的价值功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书同达”的重要意义 “三书同达”是指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推行“三书同达”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创新举措,探索“行政处罚—合规建议—帮扶整改”的“全链条”闭环机制,对延伸行政执法的功能和价值、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行“三书同达”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是针对具体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合规经营,预防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信用修复告知是指主动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帮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各单位在推行“三书同达”工作时,要结合市场主体不同需求提出行政合规、信用修复的指导服务。 三、开展“三书同达”工作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书同达”工作,将“三书同达”工作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涉企服务宣传,推进行政合规,帮扶信用修复,确保“三书同达”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要结合执法实践,细化适用范围,研究行政合规和信用修复的相关内容及告知方式途径,行政合规建议内容可参考附件,信用修复告知内容可参考办案系统有关模板。《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等有关资料作为行政执法材料附卷。 附件:行政合规建议书(供参考) 宁波市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