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沈启苗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关于解决实体企业用地保障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保障实体企业用地需求,优化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县近年陆续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土地效益大提升及工业用地改造提效攻坚硬仗等行动。

一是全面清查低效工业用地底数。我局联合县经信局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完成工业用地宗地调查及地企信息挂接,同时将全县工业用地底数分为已供应工业用地与可供应工业用地。其中已供应工业用地分为用尽工业用地、在建工业用地、未尽工业用地、未用工业用地四类;可供应工业用地分为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需农转用土地三类,通过细分各类工业用地全面厘清全县低效工业用地底数。

二是改造升级一批小微工业集聚区。全面摸清各镇乡(街道)小微工业集聚区情况,按照加快发展、优化提升、腾退撤并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完善小微集聚区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园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清退腾挪非制造业企业占用工业用地,推动国有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工业集聚区改造,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提高小微园区工业土地集约利用。2024年完成一批小微企业集聚区提质增效,腾挪流转、改造提升低效工业用地1500亩,帮扶提升低效企业100家。

三是规范工业用地指导价。2022年5月23日,象山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格的意见》(象政发〔2022〕22号),建立合理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水平,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文件明确了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格。同时规范地价优惠条件,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对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强链补链延链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且实际利用外资或县外资金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项目所在地指导价20%至30%的差别化地价优惠。通过系列政策组合拳,确保优质企业、优质项目以合理的优惠价格获得土地。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孙汉耀,联系电话:8952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