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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2日
2024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要点
根据《2024年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要点》《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2024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我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年度各项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以更好质量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共享,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2024年,安排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大项目54个,年度计划投资89.34亿元。建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与相关民生实事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改革,全力打造“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扎实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可度、满意度。
专栏 重大项目数量及投资额 |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计划实施项目54个,其中,延续项目33个、新增实施项目21个,总投资500.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34亿元。新建项目6个,一季度计划开工4个,包括清林闲庭地块新建学校项目、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二期工程、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鄞州人民医院)西院区一期改扩建工程、慈溪市龙头山地块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分领域:幼有善育项目数1个,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学有优教项目数20个,年度计划投资30.14亿元;劳有所得项目数1个,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病有良医项目数20个,年度计划投资25.74亿元;老有康养项目数1个,年度计划投资0.43亿元;“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包项目11个,年度计划投资29.43亿元。 |
表 2024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完成值 | 牵头单位 |
民生实事 | 1 |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关民生实事进度(%) | 100 | 市政府办公厅 |
重大项目 | 2 |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金额(亿元) | >90 | 市发改委 |
幼有善育 | 3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4 | 市卫生健康委 |
4 | 托位使用率(%) | ≥63 | 市卫生健康委 | |
5 |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 ≥92% | 市卫生健康委 | |
学有优教 | 6 | 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数(万人次) | 9.3 | 市教育局 |
7 |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县比例(%) | >90 | 市教育局 | |
8 |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的县比例(%) | >60 | 市教育局 | |
劳有所得 | 9 | 安薪指数 | 95.5 | 市人力社保局 |
10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 | 市人力社保局 | |
11 | 培养持证数字高技能人才(万人) | 0.6 | 市人力社保局 | |
12 | 劳动争议“无讼指数” | 90 | 市人力社保局 | |
病有良医 | 13 | 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人数(万人) | 130 | 市卫生健康委 |
14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 职工85、城乡居民69 | 市医保局 | |
15 | 急诊急救三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标准化达标率(%) | 90 | 市卫生健康委 | |
16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1 | 市卫生健康委 | |
17 | 新建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进度率(%) | 100 | 市体育局 | |
18 | “环浙步道”进度率(%) | 100 | 市体育局 | |
老有康养 | 19 | 助餐配送餐服务人次(万人次) | 1400 | 市民政局 |
20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24.5 | 市民政局 | |
2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71 | 市人力社保局 | |
22 | 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评估人数(人) | 126300 | 市卫生健康委 | |
住有宜居 | 23 | 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个) | 30 | 市住建局 |
24 | 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万套(间)) | 3 | 市住建局 | |
25 |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90 | 市住建局 | |
26 | 新增完工住宅加装电梯数(台) | 200 | 市住建局 | |
弱有众扶 | 27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额(元) | ≥15200 | 市民政局 |
28 | 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运行指数 | 80 | 市民政局 | |
29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 >83 | 市医保局 | |
30 | “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数(人次) | 12910 | 市总工会 |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幼有善育”取得新突破。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鼓励引导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托。优化托育设施合理布局,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扩大多方参与、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小月龄托、特殊婴幼儿融合托育工作,提升托位使用率。全市新增托位1500个,其中社区嵌入式、单位自建型托位800个。
2.加快构建托育服务指导体系。统筹利用全市妇幼保健资源,深入推进医育结合、医防融合,加大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以及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力度,拓展服务内涵,加快构建宁波特色的“1+1+X”医育结合托育指导体系。省级示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达到30家以上。
3.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深化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区(县、市)创建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托育机构星级评价,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创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30家。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托育行业培训教育体系,全市培训“一小”照护人员2000人。
4.继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推进相关区(县、市)深化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清单,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按照“钱随人走”转移支付要求,逐步优化婴幼儿照护专项资金补助机制。推动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1家公办托育机构。
5.迭代升级智慧托育婴育数字化服务应用。依托“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平台,完善智慧托育“政府端、机构端、家长端”服务,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统计监测和提升能力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进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管理、安全运营以及婴幼儿健康等实施数字化管理。围绕免疫接种、生长监测、营养喂养、健康体检等,迭代升级婴育数字化集成,对0-6岁儿童实施一体化数字化健康管理。
6.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市、县、乡三级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儿科诊疗与保健服务能力,带动优质妇女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扩容下沉。推进县级儿童医疗专科发展,引导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基层首诊和区域内就诊。通过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积极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推动筛查阳性患儿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7.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深化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做实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项目,健全分级筛查网络,健全“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高质量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二)推进“学有优教”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持续推进教育公平,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等教育高水平普及、普惠性人力资本全面提升,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定期督查全市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情况。
2.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加大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加快城乡一体步伐。着力提升融合型、共建型教育集团(教共体)质量,融合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占比达75%以上,全域集团化(教共体)办学共享学校达97%以上。做好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与安置,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15年基础教育,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入学率保持99%以上,义务教育段“送教上门”安置比例控制在6%以内。深化普特融合,加强区域资源教室、资源教师的整合与共享,推进普特融合课程建设。深化职特融通,加快“中高职一体化”建设步伐,有效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改革,提升优质资源配置水平,做好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定向分配名额录取率不低于95%。打造以学科特色发展为中心的普高发展路径,全市打造四个市级“学科中心”普高,创建一批学科中心基地学校,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发展格局,做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及培养工作。
4.全面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美育课,实施体育、艺术“一生一技,一生一艺”选项教学,推动建立基于项目的“一条龙”培养赛道。中小学校的体育与健康课开课率、眼保健操普及率均达到100%,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5.稳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拓展职业教育升学通道,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75%以上,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38%。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推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提质扩量,持续推进中高职一体化课改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工作。
6.推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实施《宁波高校领军人才引育工程实施方案》,引育全职院士3人,国家级人才30人以上。出台《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升高校综合实力,以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新优势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宁波大学获批国家级重大项目15个以上,力学学科顺利通过整改;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向教育部申请正式建校;创建1个及以上全国重点实验室;应用型高校排名全面提升。新增1个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新增10个以上硕士学位点,在校研究生规模突破2万人。启动新一轮重点学科专业建设“161”工程,遴选建设一批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一流专业。力争获批省级重点学科30个以上,省登峰学科1个。争创3个省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力争新增1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7.启动乡村教师培优提质行动。加强118所乡村基地学校片区研训指导,重构乡村学校常态化支教机制。实施“百师千徒”工程,首批启动80余位名师乡村带徒活动,建强乡村教师队伍中坚力量,为乡村学校领军人才的涌现提供专业支持。开展100位左右乡村学校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通过“双导师制”,提升其学科教学研修、推进学科教学改革等能力,为乡村学校领军人才的培养提供专业支持。推进乡村领雁工程,培训领雁校长100名,培训名优校长、骨干校长100名。
8.深化校外培训环境清朗行动。培育1个以上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区(县、市),遴选10个以上市级校外培训管理优秀典型案例。落实《浙江省校外培训规范指引》,推进机构纳管率、上平台率、支付渠道开通率“三个百分百”。落实《关于加强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化“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非学科类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整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开展“风险化解”专项行动,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外培训环境治理安全稳定。
(三)推进“劳有所得”取得新突破。加强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构建数字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能力,持续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高技能人才集聚高地。(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整合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等线上线下平台资源,打造覆盖全市、链接全国、辐射全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打通招引、培育、配置、服务、监管等全链条人力资源服务环节,全力实现“要素全融合、服务全链条、数据全贯通、监管全覆盖”。到2024年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突破3000家。
2.加大援企稳岗精准保障。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实现援企稳岗政策直达快享。深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对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实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行动,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细致实施就业帮扶,促进尽快就业和再就业,控制失业人员规模。按照省级统筹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
3.实施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聚焦数字经济等产业集群,推进“一人一技”终身职业培训,实施“工匠出彩”计划,广泛开展数字职业技能竞赛。健全差异化补贴政策,遴选部分数字职业纳入紧缺急需职业目录,不断扩大数字技能培训供给。健全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企业评价机构在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全年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6000名。
4.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总结区县、镇乡、园区级全域试点经验,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让更多中小微企业职工受益。开展新一轮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目标。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建制率稳定在95%以上,县级以上产改试点企业开展能级集体协商覆盖率达100%,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50%。
5.加强劳动关系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三支队伍”建设,实现劳动保障督导员和劳动保障管理员应配尽配。开展“主动监管服务”和“开工第一课”活动,有效优化送法服务,切实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全面完成省定基层劳动关系服务站点建设任务。
6.全面深化“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欠薪源头治理、联合共治、强基固本三大行动,推动欠薪线索数量有效下降,欠薪纠纷高效解决。优化“甬薪精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智监管应用服务。全力推行在建项目“薪安保”“保理+数字人民币”创新项目落地。加强欠薪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惩戒,全面构建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7.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全面落实调解仲裁省级地方标准,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办案标准化水平。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下沉优服、快调速裁”工作模式,推动调解向村社、工业园区延伸,仲裁工作向乡镇(街道)前移,确保60%以上的劳动争议在基层化解。强化规范办案,优化裁审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与办案公信力。
8.强化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持续推进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工伤保险源头治理,加大工伤预防和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对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等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
(四)推进“病有良医”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完善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全面健身运动,全力推动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优质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年度目标任务。拓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流感疫苗免费接种、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等惠民项目,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2530台,培训应急救护人员12650人以上。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干预。
2.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市县联动助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持续开展高水平县级医院“七大行动”,加快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到年底每个区(县、市)均建有标准化“三大中心”。贯彻实施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组织600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县域健共体转型升级。
3.推进“医学高峰”攀登。加快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合作办医进程,力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宁波院区开工建设;推进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遴选培养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医坛新秀等。
4.优化就医便民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组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创新案例评选和推广活动,持续提高患者满意度。推广基于人工智能的病历质控、影像诊断、辅助诊疗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工智能临床辅助诊断技术覆盖率达100%。推进基于医学大模型的宁波“安诊儿”和“优享照护”等数字应用建设。
5.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非户籍人口参保限制,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打造“全民医保”城市。完善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失能等级评估,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持续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减轻群众大额自费医疗费用负担。
6.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新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177个,新建“环浙步道”233公里。区(县、市)“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6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平方米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4%。启动“体育助力共富行动”,到2024年底,建立1千支以上村(社区)健身队伍。全年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和全民健身云讲堂,受益人次超500万。
(五)推进“老有康养”取得新突破。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环境建设,加快构建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贯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统筹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管理服务机制。推进老年助餐送餐村(社区)全覆盖“一张网”,新增标准化老年食堂60家、老年共享餐厅40家和老年助餐服务点374个。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新改扩建20家、其中竣工10家。推动每个区(县、市)按2-5个片区确定专业养老机构分区域连锁运营,持续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片式服务、连锁式运营,推进一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育管用爱”全链条建设,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培育培训,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培训工程,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保障每个护理员享受一次免费培训。
2.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8%,每万名老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18张。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建设认知障碍社区干预中心。推进全域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根据省定任务,完成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评估。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区(县、市)建有1个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全市至少培训50名安宁疗护医护人员。提升老年医学科规范化水平,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达75%以上。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进区(县、市)积极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培育单位达7个。进一步整合医康养护资源,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85%以上。
3.持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缴费政策。贯彻省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政策,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持续推进个人养老金规范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社会保障需求。健全完善长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优化护理服务项目,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推动医疗护理高效衔接,推动所有公办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服务定点范围,长护险参保人数超790万人。实施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老人入住机构补助制度,切实兜底兜牢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4.深入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加强各级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各地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落地见效,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多功能融合场景建设。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择优推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候选单位。建设5所乡镇(街道)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老年学堂),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达95%,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30%。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
5.大力支持银发经济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产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一批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组织参加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打造更多本土养老服务机构品牌,推动参与市内外养老服务市场竞争。
(六)推进“住有宜居”取得新突破。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公租房基本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依申请应保尽保,全年发放租赁补贴2.8万户以上;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质量,全年新增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间);稳慎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相关配套政策,谋划项目储备,做好项目筹集建设,全年新建配售型房源3000套以上。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全年实施城中村改造1.6万户以上;强化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配套贷款和中央补助资金等用于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棚改在建项目竣工交付,确保如期回迁安置,2020年底之前开工的安置房项目竣工率达100%,达到交付条件的安置住房交付率超过60%。
2.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推进宁波市房地产企业白名单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提质,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工作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对象参加公积金制度,完善租赁提取服务,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的支持,年末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超过209万人。
3.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改造方案部门联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城市更新、未来社区建设联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个;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开展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创建,新申报创建未来社区80个,新建成未来社区40个、新增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70个;动态开展城镇社区专项体检,精准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持续推进全市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开展物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完善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全面加强物业党建工作,提高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实现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5%以上,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机制,持续加大推进力度,全市新增加装电梯200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问题”四项专项治理,推动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持续提升。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创优活动,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全覆盖;稳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34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全年新开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8个以上,加快装饰装修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整合融合发展。
4.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持续推进城镇危房解危,扎实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强化危房治理改造,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三年任务,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到2024年底,通过拆除、维修加固及其它方式,实质性解危城镇危房6幢;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治理,对新增农村危房,切实做到“发现一户,治理一户”,实行动态清零;对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即时动态救助,做到“发现一户、救助一户”,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整治救助率达100%。
(七)推进“弱有众扶”取得新突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圈层和类型划分,深化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高质量规范化运行,全面构建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弱有众扶”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稳步将年收入低边以上、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加强主动发现、精准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
2.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高质量规范化运行。加强救助与慈善、群团等应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168”救助+慈善无缝衔接机制落实落地,不断丰富救助服务项目资源库。充分发挥“助联体”枢纽平台作用,完善供需衔接机制,促进供需匹配精准、高效,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资源对接、技能提升等服务。按照6大平台功能要求,到2024年底,全市10个县级“助联体”实现高质量规范化运行。
3.提升专项救助水平。进一步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持续巩固在83%以上。开展全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省、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优化使用宁波市“甬有优学”精准资助平台。扎实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完成40个规范化场所。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保持区(县、市)动态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率和救助率100%。
4.加大综合帮扶力度。建立总工会等群团组织常态化衔接机制,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帮扶救助300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职工送温暖服务6000人。实施“新增残疾人就业1300人”项目,为6610名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660名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持续推进红十字会人道筹资动员和项目执行能力,高质量实施人道公益项目45个。
(八)推进“融合集成”取得新突破。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可及,加大资源整合和集约建设力度,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社区下沉,打开公共设施优化和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新通道。
1.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融合共建。加快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按照可拓展、可转换、能兼容要求,科学配置服务设施。推动“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建设,建成一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新建改建省级社区(村)“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23个,新谋划省级共富单元“一老一小”场景70个以上。强化运营模式创新,保障“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可持续。(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2.打造“15分钟公共服务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摸清常住人口结构和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底数,对标省对宁波“15分钟公共服务圈”均衡可及优质指数评估报告,谋划重点领域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探索乡村片区组团式公共服务发展体系建设。在片区组团式提升公共服务方面先行先试,把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向片区倾斜,以乡村片区联动为抓手,以组团式发展的方式,统筹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融合教育、卫生、养老、文体等各种公共服务资源,从市场侧、社会侧、政府侧三侧协同打造优质均衡的民生项目,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公共服务“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牵头单位:慈溪市、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专班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推进机制。健全完善“专班+专项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例会、晾晒、考评、信息报送等制度,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统分结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卡点堵点难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完善清单化、责任化和时限化推进机制,强化闭环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二)狠抓项目推进。坚持项目为王,形成省市县三张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条抓块统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重大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实施“一项目一方案一责任单位一牵头领导”,及时跟踪项目推进情况,加大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项目提速提质、取得实效。
(三)强化民生实事。加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与民生实事的有机贯通、一体推进。注重量质并举、速效同增,在抓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项目建设的高标准、项目运营的高效益,确保件件落地、事事办好,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实做好、惠民利民。
(四)推动数字赋能。用好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数字化平台,实现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制定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