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史济代等8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已收悉,综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的协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自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高效协同的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为重点,融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整体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一、改革路径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为解决基层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问题,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为基础,组建条块共管模式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2022年3月初,《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根据《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二、近年来推进情况

一是“双牵头”合力,压茬推进改革。成立象山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通过建立专班成员周例会、专班领导月例会、双牵头领导季度例会、专题会议等制度,把研究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建立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月计划、周任务,项目化节点化抓好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双牵头”领导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五化争先”现场会1次,重点工作专题会4次,“综合查一次”改革项目上政府常务会议1次。

二是机制并行,强化督考指导。配套建立约谈提醒、“三书一函”、“三位一体”培训、红绿榜晾晒等15个机制,为加快落实集中办公、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周二联合检查、执法效能等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截至目前共计发8份工作提示单、47份执法督办函、4份执法建议书,4份风险提示单,落实执法单位责任到位,推动各项改革指标落地。全市首推“数字化执法大练兵”活动,围绕执法规范、执法效率、法律适用等项目开展评分,参加人员包括镇街在编执法人员和“1+8”部门下沉执法人员共计369人,达标率96.92%。

三是重塑体系,厘清执法职责。2022年6月,象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公告》(象政发(2022)27号),我县“1+8+海洋”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监督、渔业、港行中心)执法人员以常驻、派驻、随叫随驻三种方式下沉18个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乡镇(街道)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围绕230项赋权事项,县执法办制定《象山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查询手册》,厘清镇街和部门的职责边界。同时,打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与基层智治综合平台,制定《象山县贯通执法事件清单》,实现案源信息全平台贯通,执法办案全流程留痕。

四是完善保障,队伍统抓共管。围绕“党建引领、抓人促事”和“实战实效、管事促效”,全面抓好队伍、业务“双融合”。2023年,县委办县府办出台《关于实施镇乡(街道)社会治理“前台后台”一体化运行机制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并纳入属地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完善部门下沉镇乡(街道)执法人员管理及考核激励的实施方案(试行)》,县综合执法局、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联合印发《象山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五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县司法局指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管理的通知》等,从人、财、物上进一步保障队伍建设规范有力。

三、取得成效

一是执法办案逐步提升。通过“三位一体”培训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全县乡镇(街道)执法办案数量从22年398件提高到23年的6136件,同比增长14倍。利用法律服务小组,统筹并合理调配全县案审力量协助乡镇(街道)进行案件审核。

二是队伍力量有效融合。深化“综合查一次”方案,全面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县执法办在整合镇街需求、各条线专项监管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制定监管计划,开展联合执法,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扰企5761户次。

三是执法效能显著提高。通过建强指挥中心、活跃应用平台、完善执法机制,以“日碰头、周例会、月通报、季汇总”的方式,加强执法联动,打通执法平台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实现案源信息全平台贯通,执法办案全流程留痕,提高执法效能。

四、下步推进计划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的执法改革工作,加强执法资源优化整合,真正实现“化学反应”形成1+1>2效应,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能”。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目前我县保留“1+8+1”执法队,分别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监督、渔业10支执法队伍,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撤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并将不少于60%的综合行政执法编制数,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下沉镇乡(街道)。

二是优化事项赋权。我县已实现镇乡(街道)全域赋权,赋权事项为230项,赋权事项不多原因主要是镇乡(街道)执法力量不足,承接能力有限。今年将结合执法编制划转,按照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和能承接、易操作的要求,结合镇乡(街道)经济结构、区位特点、承接能力等,推动执法事项精准下放、有效实施,执法事项根据镇乡(街道)类型一般控制在400-500项。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执法职责争议事项,及时明确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变化做好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确保事项认领率达到100%。对事项要素缺失、裁量基准不达标等不符合要求的事项,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事项编制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队伍融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关键在于干部,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面比较广,人员比较多,下沉人员的编制在业务主管部门,由镇乡(街道)统筹管理使用,导致下沉人员人编分离,从实际运行来看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容易造成两头脱管。根据《关于区(县、市)执法队伍编制分配政策口径》,下步下沉的执法人员编制统一纳入镇乡(街道)人员编制总量,并实行单列管理。根据市里部署,我县将稳步推进人员编制下沉,实现人、财、物真正纳入镇乡(街道)管理,确保执法人员“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

四是提升执法质效。紧盯事前预防,建立“三单两计划”。全面制定年度检查总计划,强化日常监管计划管理。通过细化实施规则、简化检查步骤、优化检查频次、规范检查流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分类制定清单,聚焦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部门监管盲点事项,在省76个“监管一件事”主题基础上梳理出重点监管对象,形成我县“综合查一次”检查清单。迭代升级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在我县目前的24个共634个免罚事项上不断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升级版”,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维度再校准、力度再调控、温度再添薪。探索分级监管,建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的“三色”分级分类监管,做到对合规企业“无事不扰”,对问题企业监管“无处不在”,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