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炼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乡村公路上提高行人安全性的建议》,由县公安局主办,县交通运输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23年,我县农村道路涉及行人伤亡交通事故占比约20%,主要原因为行人过马路未注意来往车辆、夜间行车视线较差、驾驶员行经路口疏于观察以及车速过快等等。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农村集市、戏曲下乡等老年人出行集聚节点以及农村文化礼堂、老年大学等平台开展集中宣传,结合行人典型事故案例提升安全意识。针对夏季农村地区行人散步出行实际,策划夜间安全出行主题宣传,通过在主要通村道路设置宣传点,帮助来往“三小车”张贴反光条、向夜间散步村民发放发光手环,为夜间出行的人、车“亮尾”。2023年来共发放反光贴5000余张,发光手环2000余个。
(二)完善基础设施。以各农村主要道口、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通过设置“小喇叭”安全提示系统、农村宣传屏等交通警示设施,加大对来往人车的现场交通安全警示。2023年共增设事故多发路口安全提示系统130套,并编录方言与普通话两个版本进行滚动播报,新建农村地区宣传屏18块;近三年在农村公路共安装信号灯63个,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推进。针对提案中提及的2个路口,我局会同墙头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路口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制定设计方案进行了改造。目前在舫前村路口安装了红绿灯加强了通过路口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另外该村东侧路口因处在下坡弯道,存在通行隐患,目前已与村内对接力争关闭;对岭下村与象西线连接处的村道路面进行了改造,更好的规范了行车秩序,并且安装了高杆灯亮化了路面,增强了夜间行车的安全性。
(三)强化执法管理。结合农村地区行人出行特点,将警力向行人事故多发点段、出行热点区域倾斜,加强对行人乱过路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及处罚。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的线上查处,不断提升执法震慑。
三、下步工作
(一)加强隐患排查力度。通过近年行人伤亡事故研判,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同时持续推进县域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落实临水临崖路段防护隔离、标志标线恢复增补、危险路段“亮灯工程”、施划人行横道等措施,筑牢农村道路生命防线。
(二)加强路面纠违力度。紧盯农村地区易发生行人交通事故的重点时段、路段,辖区交警中队按照“一日一勤务”模式在辖区精准布岗,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乱过路等违法行为,提升打击精准性。积极推进农村区域超速抓拍系统、卡口监控系统等机动车违法抓拍设施建设的同时,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系统应用向农村地区主要路口延伸,提高交通违法主动发现、自动识别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以农村及路口阵地建设为重点,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电视机及墙绘、横幅、海报等载体,加大对行人及机动车安全出行的宣传力度。紧盯“一老一小一外”等重点群体,积极联合村干部、网格员等驻村力量做好“面对面”宣传,全力提升安全出行意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董凯,联系电话:139683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