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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4〕4号
尊敬的张新德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关于调整土地征收标准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是守护国土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石,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耕地保护二十条新政”,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实施了一系列“长牙齿”的保护硬措施,牢牢守住全县19.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二是纵深推进“多田套合”,守住粮食安全。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省大力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即以高水平科学布局为引领,以高标准协同建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综合治理为重点,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层层套合,协同推进耕地功能恢复、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功能区建设,逐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100%在耕地上、永久基本农田100%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100%在高标准农田内的“多田套合”标志性成果。我局将根据上级部署,全域谋划、高效实施,确保我县“多田套合”工作全面推进,发挥耕地资源优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三是调整青苗补偿标准,积极引导种植结构优化。近年来,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纵深推进,农民耕种作物选择的政策背景已与之前有了较大变化。我局将积极探索、深入调研,适时推进下一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政策制定工作,合理调整粮食作物和非粮作物的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粮食作物种植积极性,优化产业结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邹洁,联系电话:0574-8952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