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76068/2024-163060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解除沈晓薇同志聘用合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沈晓薇,女,2021年11月通过事业单位交流进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象山县智慧城管中心工作(2024年4月机构改革转隶到象山县综合执法保障中心),系正式在编事业干部。

该同志于2024年5月22日向局党组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用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沈晓薇同志从2024年5月31日起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象山县综合执法保障中心解除聘用合同。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