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及“七优享”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和2024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为持续提升我县避灾安置场所保障能力,不断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目标考核导向,推进“弱有众扶”专项重点任务

今年,省厅继续将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市里列为“七优享”重点任务推进。为此,各地要突出目标考核,围绕“区位优势明显、避灾功能齐全、平灾转换迅速、政企社保障联动”的建设要求,夯实一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强的民生实事工程。一是落实好47个省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详见附件),并选取6个作为市“七优享”工程建设任务,力争全县避灾安置场所省级规范化率达100%。二是落实好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统筹考虑地理环境情况、人口分布特点、公共资源条件等因素,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优化完善场所布局,进一步拓展提升避灾安置服务保障能力。

二、抓住问题质量关键,推进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聚焦

在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建设质量不高、功能区和指示标识设置欠规范、设施设备不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规模偏小、物资配置不齐全等问题。因此,各地要在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动对标对表,推动规范化建设向高质量发展。一是省级规范化及“七优享”工程建设,按照“布局更合理、管理更规范、服务更智能”的内涵要求,参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2158-2021),严格把控建设细节,确保建设质量,建设一批具有教育、娱乐、避险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保障场所,力争全县主汛期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组织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安全评估“回头看”。场所房屋凡超过三年安全评估期的,一律补齐安全评估;报送省级规范化和“七优享”工程建设的,一律报送安全评估报告;凡开展“避灾安置场所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和设立临时避灾安置场所的,一律落实安全评估。把安全评估“回头看”作为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提标提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实现避灾安置场所安全评估全覆盖。

三、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平灾管理机制

各地要将规范化和“七优享”工程建设作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保障工程,充分体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窗口”的民生实事工程来抓。加强建设统筹,细化任务分解,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压细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实加强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要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在推进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拉升建设质量标准;同时要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及推进进度的报送,以及“浙江省减灾救灾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要切实加强避灾安置场所日常管理,定期对场所内设备设施、视频监控进行检查维护,注重物资保障,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规模,确保灾时拉得出、用得上。要建立健全避灾安置场所灾时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人员配置、安置人员登记、物资发放流程等环节,规范场所平灾转换及人员安置转进程序,进一步强化避灾安置场所实战应用能力。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及时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在主汛期前完成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评估检查,对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要限期整改或予以清退。县局将对推进工作不力、建设进度较慢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2024年省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目标.doc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