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钱奇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民营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6号建议《关于象山县新增民营门诊部设立审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专题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和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象山县民营医疗机构是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缓解医疗资源紧张、让全民享有便捷、优惠的医疗服务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我县一直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营医疗机构96家,占全县医疗机构28.83%。其中口腔类医疗机构43家,中医类医疗机构21家,普通诊所16家,医疗美容诊所7家,其它医疗机构9家。

2020年撰写《象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充分考虑象山居民的医疗需求,其中对有口腔、中医和眼科等专科医疗的需求较高,对综合性门诊部的需求不强,而且当时各类民营专科诊所的地域布局已基本满足象山县整体医疗需要,所以“十四五”规划内原则上不举办门诊部规模的医疗机构。因此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象发改〔2021〕63号)文件精神,其中有“本期规划内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原则上不以“象山”“象山县”“石浦”等行政区域名作为机构识别名,原则上不举办门诊部规模的医疗机构”规定。

下一步,我县将充分调研居民群众的医疗需求,邀请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卫生健康事业规划,通过深入专题调查研究,结合象山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适当调整下一规划,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徐荣华,联系电话:13867830708)